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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遂平县治理小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平县治理小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我县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创卫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以改善市容市貌、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整治乱张贴、乱涂写各种制贩假证等违法和其他不文明小广告行为为内容,切实加大小广告清理整治力度,严查制贩假证行为,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整洁、良好、有序的社会和生活环境。
二、整治范围
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各类家属院、办公楼道、社区、县城出入口等。
三、整治内容
1.对乱涂、乱画、随意张贴、散发的小广告进行综合整治和清除。
2.对涉嫌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等违法小广告人员及窝点依法进行打击。
四、组织机构
组 长: 尹永彪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马 莉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戚 斌 县政府副县长
李 峰 县政府副县长
王红新 县政府副县长
组 员:张耀奎 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春生 县爱卫服务中心主任
崔国亭 县监委委员
张二华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副局长
陈 杰 团县委书记
徐鹏举 灈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中祥 莲花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继刚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文举 褚堂乡乡长
刘海洋 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 烨 县教育局副局长
许 璞 县公安局党组成员
王 东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学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许红刚 县文旅局副局长
邢光强 县卫健体委副主任
宋立中 县市场发展局副局长
陈海舟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王新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郑 庚 产业集聚区纪委书记
张 磊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部主任
杨登峰 县供电公司经理
张 军 县电信公司经理
王桂鸿 中国移动遂平分公司经理
侯 艳 中国联通遂平分公司经理
何 飞 县燃气公司经理
下设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小组,由县城管局牵头负责
第一行动小组(负责灈阳街道办事处)
组长:徐鹏举 灈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 县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体委、教育局各1人
第二行动小组(负责莲花湖街道办事处)
组长:尹中祥 莲花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 县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体委、教育局各1人
第三行动组(负责车站街道办事处)
组长:邢继刚 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 县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体委、教育局各1人
第四行动组(负责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路面、各类公用设施等)
组长: 陈海舟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成员: 县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体委、教育局各1人
各专项整治行动小组由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各行动小组由组长具体负责组织人员,对所属区域小广告开展摸底、清理,并配合做好对非法小广告进行调查取证、端窝点和治源头的工作。集中整治后负责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五、部门职责
对乱张贴、乱涂写办牌办证、教育培训、非法行医、开锁、疏通下水道等各类小广告的,由公安局、城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行严厉打击。
城管局负责主次干道两侧所有建筑立面、墙面、地面及市政设施上所有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六、整治步骤
(一)组织发动,营造氛围
由建成区属地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小广告严重的路段、区域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整治和集中清理、清除的实施方案。
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和发放宣传资料、通告等方式,引导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小广告整治、清除工作中来,群防群治,做到人人关心,人人理解,人人参与。对随意张贴和散发小广告的沿街商户、门面进行宣传和告诫,提高商户对小广告治理工作的认识,使广大商户自觉支持和参与小广告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城管局、广播电视台,灈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褚堂乡、产业集聚区、新区委管委
(二)强化责任,标本兼治
1.全面开展小广告清理、覆盖工作。由各专项整治行动组具体负责,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院落以及市政设施上张贴、悬挂和散发的各类小广告全面清除、清洗整治。要提高专项整治的标准,对乱张贴和乱涂写的小广告,分别采取清除、清洗和整体覆盖等方法,确保整治后的整体效果和质量。同时,各办事处要组建专门清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加强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清除一起、查处一起”。由办事处负责,在辖区适当位置设置便民信息服务专栏,对提供便民服务的信息进行规范张贴、集中管理。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灈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褚堂乡、产业集聚区、新区委管委,各包网格县直单位
2.加强小广告电话号码管控。在实施小广告清除工作的同时,对小广告中公示的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进行逐一登记、分类、汇总,报送城管局,由县城管局集中移交公安、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处置。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公安局、灈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褚堂乡、产业集聚区、新区委管委,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3.严厉打击制贩假证行为。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城管等部门根据摸底掌握的非法刻制印章、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等违法小广告联系方式和信息,对违法小广告窝点和人员实施严厉打击,力争从源头上根治违法小广告,对散发传播违法小广告的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1.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各办事处要切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防止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现象的发生。对新发现的违规小广告发布者在调查取证后,由城管局牵头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集中整治行动后,由城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体委等部门建立协调、协作工作机制,城管局牵头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交流、分析,形成长效管理的联动机制,随时保持高压态势,使该项工作常抓不懈。
3.建立逐月情况通报制度。由城管局汇总各专项行动整治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宣传部、爱卫中心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情况通报。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无论是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还是其他责任单位,都要充分认识非法小广告的危害性和当前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根据自身职责和任务认真组织好这次治专项整治工作,不得草率应付,虎头蛇尾。
2.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小广告整治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任务繁重,部门职责相互交织,密不可分。因此,相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加强协同配合,齐心合力,不得相互推诿。
3.依法行政,严管重罚。小广告已成为城市顽疾,整治对象隐蔽性、流动性和反复性很强,工作难度相当大,不加大惩处力度很难取得良好效果。为此,执法部门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对那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和屡教不改的,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必须拘留,决不手软。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形成舆论氛围,切实做好跟踪报道和舆论监督。
5.落实资金,严格保障。城管局和灈阳、莲花湖、车站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各种方式落实保障整治专项经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和后期长效管理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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