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决策公开->政府文件->遂政办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86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遂平县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15日

遂平县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9〕93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河南省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和《驻马店市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大力推广普及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备安装与使用,确保我县ETC用户发展目标如期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减少收费站拥堵,便利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扶持,突出高速公路公共属性,落实高速公路使用者的社会责任,优化发展环境。

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加强提升ETC应用与服务的统筹规划,聚焦优质服务,明确发展路径,强化电子收费应用的需求拉动作用,实现技术、产业、网络、应用的协同推进。

创新发展、示范引领。坚持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促进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与经济社会各领城的融合创新。

注重实效、惠及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收费服务水平,便捷高速公路通行,让人民群众共享高速公路发展成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总体部署及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相关要求、《河南省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及《驻马店市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实行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需要大力创新ETC发展模式,推广普及ETC设备的安装与使用,进一步提升ETC使用率,到2019年底,我县高速公路收费站实现ETC全覆盖,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全县在籍车辆ETC设备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根据测算,至2019年底,我县汽车保有量为5.4万辆,ETC用户发展目标将达到4.4万辆,到2025年,我县ETC用户规模进一步提升,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功能得到充分发挥,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ETC用户发展任务分解

根据《驻马店市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ETC发行方、各合作发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ETC用户发展及服务保障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成立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工作指挥部,下设“不停车快捷收费发展专项工作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和市收费公路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的不停车快捷收费发展政策,协调配合各责任部门做好ETC发展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ETC发行方、各ETC合作发行单位创新ETC发行方式,优化简化发行流程,拓展发行渠道,加大互联网发行力度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通报。(县交通运输局)

(二)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率先于2019年7月底之前完成ETC安装使用。自2019年8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对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ETC设备安装费用从公务用车车辆运维费等相关支出中列支。(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机关事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体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推动营运车辆ETC设备安装。组织相关运营企业完成客运车辆、租赁车辆、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实现ETC设备与出租车计价器之间通信,方便出租车乘客获取通行费发票,于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ETC设备安装费用由各ETC合作发行单位等多渠道解决。(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ETC合作发行单位)

(四)大力推进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设备。依托商业银行网点、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出入口广场和监测机构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ETC设备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于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社会车辆ETC设备安装费用由各ETC合作发行单位解决。(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ETC合作发行单位)

(五)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在籍车辆ETC设备安装工作,具体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和实施。大力发展ETC在客运站、收费站、居民小区、旅游景区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将本地区发行任务量逐级分解到所辖乡镇(街道、管委会)、社区、村庄,开展ETC宣传、做好设备安装服务保障工作。各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应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建立有效对接机制,请于2019年8月底前,将责任人和联络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

(六)完善基本优惠政策。从2019年7月1日起,给予ETC车辆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都依据ETC系统实现。(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七)大力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集中上门安装等服务,便利车辆安装ETC设备。2019年12月底,完成与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不符的ETC车型信息变更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及相关管理部门做好ETC发行、推广、宣传工作且明确相关责任人、联络人。做好自营网点建设、记账卡发行工作,协助合作银行在4S店、收费站出入口广场及服务区,增设ETC服务安装网点,做好技术服务保障,方便群众就近便捷安装。(县交通运输局)

(八)各ETC合作银行允许ETC绑定既有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推广发行加载交通行业应用的联名卡;确定全县发行任务目标,制定具体发行方案,建立内部考核机制;明确县支行、村镇支行发行责任人、联络人,对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ETC发行力度,组织业务人员培训,明确专人专职,确保ETC业务有序进行;加强用户办理信息、车辆审核,建立奖惩制度,杜绝大车小标现象的发生。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和推广措施,提供上门服务。利用媒体、门头电子显示屏开展广泛宣传。(县交通运输局、各ETC合作发行单位)

三、加快服务网点建设,提供便捷发行服务

(一)选取车流量密集、高速公路入口建立ETC发行服务网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明确各单位发行工作责任人、联络人,负责协调需建立ETC服务网点的场地、水电等便利条件、尽快开展ETC发行服务工作。(遂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二)深入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庄、社区建设ETC安装、服务网点,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安装使用ETC(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ETC合作发行单位)

(三)开展多场景办理。通过发行单位自有及第三方线上渠道、合作机构线下服务网点进行推广办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引导用户办理、自行安装激活;利用支付宝、银联等线上平合,为用户开设办理专用通道;利用大型物流企业资源,推动ETC用户办理;加大涉车场所4S店、加油站等车辆聚集场所办理;利用运营商等渠道,如移动、电信、联通等资源渠道办理。(发行方、各ETC合作发行单位)

四、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按照国办发〔2019〕23号文、《河南省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和《驻马店市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内新闻媒体及省、市驻遂有关媒体,进行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并利用行业所有宣传资源,采取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现场采访等多种方式,解读相关政策,正确引导與情,凝聚社会共识。

(一)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对减少收费站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促进节能环保和使用ETC通行费打折、优惠等方案,引导公众充分认识相关政策的科学性和必要性。全力做好與情监测、分析研判、热点回应工作,积极主动、有效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社会公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理解、愿支持”。大力宣传ETC“安装不花钱、使用更省钱、出行更便捷”、“安装ETC,畅行高速路”等优势,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ETC推广应用,引导群众办理ETC业务(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遂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各ETC合作发行单位)

(二)宣传方式

一是在收费站、服务区,通过MTC车道收费员和服务区工作人员,发放相关政策宣传彩页,内容包括线上免费办理ETC业务二维码和各合作银行免费政策办理信息等,同时在MTC车道醒目位置张贴ETC免费办理二维码,并利用收费站、服务区广场区域广告牌等位置宣传相关政策。二是利用高速公路龙门架LED显示屏和各类交通工具、服务场所、街道、社区、乡镇、村庄的广播、LED显示屏、移动电视、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三是与其他网络推广平台合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车主认知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四是通过政府“政务平台”、“政务短信”等形式,推送相关政策内容,引导用户尽快安装、使用ETC设备。(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遂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各ETC合作发行单位)

五、加强考核监督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科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银行遂平支行、银监会等参加的遂平县ETC用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政府、ETC发行方及各合作银行的发行网点建设、政策宣传、安装服务和ETC发行任务完成情况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排名通报。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