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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报告
浏览次数:391 投稿:县司法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0

遂平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报告

    遂平县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一、科学谋划部署,夯实建设基础

    按照依法行政工作新思路、新要求,全面部署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共遂平县委、遂平县人民政府联合制定印发了《遂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该方案,先后印发了《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遂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遂政办〔201741号)、《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政办〔201747号)、《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2017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政办〔201748号),多角度分层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将各项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细化为26项工作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将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负责同志及成员进行了调整,由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重要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任成员,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执法单位均设有法制室,进一步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县政府对政府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制定等各个方面都制定了具体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工作制度体系。出台了《遂平县人民政府塈办公室工作规程》、《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了县政府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法制审查、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围绕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这个重点,较好的落实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论证、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促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行政决策的公信度、执行力和满意率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坚持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政府决策水平和效益有着重要作用经调查梳理、推荐报名、审核筛选,成立了5人组成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专家可视工作需要应邀列席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会议、受委托开展专项调研。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各部门提请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发布实施。严格按照规定,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我县对2013年以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通过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和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的重点清理,实现了与改革决策的紧密衔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四)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去年以来,我县先后取消了83项行政许可事项,现保留100项。各单位以简政放权、激发活力为目标抓好“放”;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为目标抓好“管”;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为目标抓好“服”,积极加强依法治理能力建设。

    三、完善行政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资格管理,出台了《遂平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2015年以来,法制办举办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两期,132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共办理行政执法证 1175件;参加省级部门组织的培训300人次;委托各单位自行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30期,600多人参加,通过率100%。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了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保证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出台了《遂平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本着尚学守法、严守规矩、务实创新、勇于担当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权限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将行政执法与监督、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将执法职责合理分解到每一个岗位,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案卷评查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落实重大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立责权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我县“互联网+政务”政务外网已于今年6月份开通。各单位所做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将通过本单位政务外网进行双公示。强化部门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录入作用。在“互联网+政务”政务外网开通之前,我县依托“信用驻马店”平台,做好“双公示”推送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我县相关单位已向“信用驻马店”网站推送行政许可公示3368条、行政处罚公示1489条。10多个有条件的单位实行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其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出台了《遂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记录跟踪,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部分执法单位如遂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本单位内部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程序,界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为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一行政处罚标准,促进各级执法人员依法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县各执法部门严格执行省级部门制订的自由裁量标准。部分执法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单位内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县地方税务局在设立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了“继续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该局局长担任组长,督促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本单位系统内扎实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查自评工作,采取以法制股牵头,各业务股室和各工商质监所、队配合的工作模式,通过在行政处罚中坚持“过罚相当、慎罚从轻、充分告知、权利保障”四个基本原则,切实加强对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和规范,杜绝随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确保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合理执法、公正执法、和谐执法。

    (五)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县严格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要求,对照标准,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制度。2017年,全县各部门按规定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共18件,全部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处罚种类均为罚款。经审查,备案的18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中没有发现违法行为。从总体上看,我县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体现在:1、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大多数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履行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审批、处罚决定事先告知、送达等程序;2、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行政执法内容适当,大多数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时基本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依据正确、内容适当;3、各行政执法部门能按规定认真履行报备手续,逐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备工作机制,正常的报备工作制度基本形成。

    (六)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县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加强对执法单位的指导,积极引领各执法单位参与各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今年年初的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根据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把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司法局三个单位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在随后的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中,又对上述三个单位进一步提升,推荐为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今年下半年又陆续开展了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及服务型执法标兵、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创建活动。通过各类示范单位创建,培育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稳健开展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积极采取便民措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接待制度,认真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员。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将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理、决定等办案全过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及时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做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经审查受理11件。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1件。已审结案件中,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6件,占55%;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占18%;撤回、驳回、中止行政复议的各1件,均占9%。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县政府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3件。其中县政府单独应诉的7件,占总数的54%;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共同应诉的6件,占46%。从行政应诉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案件类型上看,排在前两位的分别是政府8件,占62%;公安行政管理5件,占38%。县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3件,已审结13件,败诉0件。县政府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参与行政诉讼答辩、开庭应诉。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加强了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研究,县政府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召开行政调解工作动员会议,对该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努力使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创新

    遂平县社区矫正中心紧紧围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项工作任务,在探索中抓规范,在规范中求创新,在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创新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 使遂平县社区矫正工作迈入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切实做好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业务工作制度化。先后制定并完善《遂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遂平县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工作制度》、《遂平县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等制度,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监督管理规范化。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使其不能越“雷池”半步。同时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级别,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等监管措施。建立完善了与村组联络和信息反馈制度,随时了解掌握其在家中的具体表现、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跟踪走访,把问题消除在了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

    教育矫正常态化。以集中教育为主、个别教育为辅,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法制教育、警示教育、时事政策教育等,增强法纪观念和服刑意识。同时根据服刑人员思想状况和动态,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矫正工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义务植树、汛期除涝、敬老院帮扶等公益劳动,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近年来,先后开展集中法制教育60场次,警示教育15次,公益劳动80余次。

    帮困扶助人性化。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社区服刑人员从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关心、政策上扶持、就业上帮助。认真落实走访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服刑人员,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落实低保;对自主创业的服刑人员,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咨询,帮助他们办理证照等相关手续;对就业困难的服刑人员,主动帮助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关爱社区服刑人员,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困难社区服刑人员送去大米、面粉、棉被、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坚定了回归社会的信心。

近年来,我县社区矫正中心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3人,依法解除矫正290人,正在接受矫正63人,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表现良好,无一脱管、漏管,2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2018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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