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27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580 投稿:管理员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19-1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发布单位:遂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6-4901162

通讯地址:遂平县勤政路中段南侧(46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驻马店创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废电瓶收集储存转运项目

遂平县褚堂乡于楼村麦子张庄往东500米路东(同发门业院内)

驻马店创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遂平县褚堂乡于楼村麦子张庄往东500米路东(同发门业院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4万元,占地面积500m2。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现有厂房设置废矿物油贮存区、电瓶存放区、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等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硫酸雾经1套硫酸雾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5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气体采取通风措施后,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要求。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含铅灰尘、废油污、铅蓄电池泄漏液、硫酸雾喷淋废水、酸雾吸收塔泄漏废液处置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2

驻马店市源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遂平县阳丰镇桥头西路南侧

驻马店市源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遂平县阳丰镇桥头西路南侧,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万元,占地面积300m2。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赁现有厂房设置废矿物油贮存区、电瓶存放区、其他废旧资源区、办公室及配套设施等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硫酸雾经1套硫酸雾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5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气体采取通风措施后,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要求。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含铅灰尘、废油污、铅蓄电池泄漏液、硫酸雾喷淋废水、酸雾吸收塔泄漏废液处置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