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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发布单位:遂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6-4901162
通讯地址:遂平县勤政路中段南侧(46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李文清新型墙材和屋面隔热材料生产销售项目 |
遂平县车站街道办事处刘虎庄 |
遂平县李文清隔热瓦加工销售店 |
山东永宏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遂平县车站街道办事处刘虎庄,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1万元,占地面积2000m2。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原料堆棚、办公区及配套设施等。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搅拌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水泥筒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后排放,均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 2限值要求,原料堆场、道路扬尘采取厂房密闭、洒水等措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限值要求。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除尘器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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