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恢复业务办理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0001 信息来源: 遂平县医疗保障局
名称: 遂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恢复业务办理的通知
文号: 主体分类: 城乡居民医保
发布日期: 2020-03-30 关键词: 医保恢复业务办理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遂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恢复业务办理的

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

您好!根据我县的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医疗保障秩序的需要,满足日趋增多参保人员业务办理的需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防控要求:

1、要求所有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排队等待时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2、对所有来访人员进行测量体温、消毒消杀、信息登记。

3、因周一、周二来访人员较多,为减少等待时间,建议错开高峰期办理。

二、业务恢复:

1、 落实“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制度。县外就医的,需同时办理纸质转诊和电子转诊手续,未办理纸质转诊手续的,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纸质转诊手续由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县外就医的,可通过关注“豫保通”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电子转诊手续(在省内就医使用“省内转诊”模块,在省外就医使用“跨省备案”模块),也可拨打医保大厅转诊电话(0396-27631852763187 )办理电子转诊手续。②职工医保:参保职工在驻马店市域内医院就医的,可直接持社保卡就医、直接联网结算;需转往市外就医的,在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开具纸质转诊证明,联系电话:0396-2763186。

2、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停保接续、人员减少的(中断、死亡停保)、参保转移(转出、转入)、在职转退休和参保信息变更等业务不在微信群里办理,需持纸质版信息变更表并加盖公章送到城南新区2号楼2402室,电话0396--2763191。

三、本通知自2020年4月1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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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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