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907 投稿: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5

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

201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全力念好扶贫信访六字诀即信访渠道突出广、机制建设突出、分流处置突出、问题核查突出、矛盾排查突出、处理问责突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全县扶贫信访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些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今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为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脱贫办〔2020〕31号)要求,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2020年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形势

扶贫领域信访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晴雨表,是察民意、解民忧、纾民困的重要渠道。抓好扶贫领域信访工作是精准发现脱贫攻坚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当前,随着越来越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 个别乡镇和单位出现了工作重点转移、干部精力分散的现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重视不够、解决不及时,导致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多发频发。在精准识别方面,个别乡村对新致贫、返贫人口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在政策落实方面,个别乡镇和单位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不到位,产业带贫效果持续性不强,就业培训对象不精准,公益岗位设置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C、D级危房改造户建新拆旧不到位,重症慢性病鉴定、办证、报销、宣传不到位;在干部作风方面,个别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弱化,没有站稳群众立场,工作浮漂,不实不细;在扶贫信访件的办理上,个别乡镇和领导干部存在应付思想,重交办、轻落实,对受理的信访件跟踪、督办流于形式,或怕承担责任,不愿承认问题和纠正错误,对信访问题“压”和“瞒”,对待信访群众“冷硬横推”,调查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报喜不报忧,最后把小事拖成大事。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坚持源头治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查弱项、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作为降低扶贫领域信访量的重要抓手,全面检视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各项政策落实,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质量提升,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抓好扶贫政策、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保障社会各界和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扶贫政策、项目推进落实过程中,相关行业部门要强化信访稳定风险预警防控,主动下沉一线,认真听取和吸纳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畅通信访渠道。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畅通扶贫信访渠道,着力形成“变堵为疏、开门接访”的扶贫信访格局。一要将县委书记、县长、县扶贫办主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领导干部的电话和民政、住建、教育、卫健、纪委监委等部门咨询电话进行全面公开公示,方便贫困群众有针对性进行咨询,确保群众咨询有门、投诉有路。二要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县四个班子成员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每日到县、乡信访接待室轮流值班,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随访随接,有访必接。三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结合领导包案制度,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进村接访、入户约访,倾听群众诉求,找准问题根源,疏导情绪,帮扶解困。四要探索建立“群众张嘴,干部跑腿”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村级脱贫责任组、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联系群众的责任,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由村级脱贫责任组牵头,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共同参与,对排查的问题一盯到底、销号解决。五要对信访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地方,由当地党委、政府派驻调研组、工作组,深入群众、深入现场,广泛听取意见,将问题消化在当地、解决在萌芽。

(三)细化矛盾排查。及早发现问题是做好扶贫信访工作的第一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五巩固四提升三整改集中行动和“查弱项、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利用好每周三的集中走访帮扶日,组织带领各级帮扶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开展排查走访,及时发现各类扶贫信访矛盾苗头,对排查出的信访苗头,按照“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激”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研究具体政策,有针对性的进行化解。

(三)抓好矛盾化解。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将解决问题作为扶贫领域信访工作的总要求,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主动作为、分类处置、综合施策、及时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坚持“一人一策”,落实稳控措施。对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四)开展专项整治。各乡镇要根据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实际情况,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针对当地存在的扶贫信访突出问题,组织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将专项整治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区域的情况,列出需要针对性整治的突出问题,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努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不追究的不放过,集中消化、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处理问责。县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主动出击、严字当头,对群众举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贪污侵占扶贫资金类问题线索,按照党纪政纪严格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追缴有关扶贫资金,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优亲厚友、平衡照顾、把关不严类的问题线索,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政一把手和各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建立扶贫信访工作定期汇报、通报制度,县、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扶贫领域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解决突出问题。要落实好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事项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研究确定包案领导、主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定期听取信访件办理结果汇报,确保问题妥善解决,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查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导向,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为目标,改进扶贫信访工作评价方式方法,以降低信访总量、减少积案存量、提升办件质量为重点,推动各级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个案核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查看各乡镇、各单位信访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核查信访件办理情况,核查结果与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挂钩。对省市级重点转办件,采取领导包案的办法,由县组织力量直接办理,不得转交乡镇,且必须在25天内上报调查报告。对转交乡级调查的信访件,县级必须严格核查并报告核查意见。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扶贫领域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扶贫信访工作,推动认真履行扶贫信访工作职责,形成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完善扶贫信访舆情综合防控体系,对重大疑难问题和上级重点交办信访件进行会商、研判,及时处置,避免问题发酵扩大。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稳妥应对,及时回应,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避免恶意炒作。

(四)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扶贫领域信访工作需要,选调精干人员,充实到扶贫信访工作中,建立专职扶贫信访工作队伍,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有人管、能管好。要针对扶贫信访工作的特点,定期开展扶贫信访业务培训,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强化信访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做好扶贫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作风改进。扶贫领域信访问题最终反映的是干部作风问题。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教育干部站稳群众立场,与群众换位思考,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科学决策,严格执行政策,提高服务意识,完善体制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有效化解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促进扶贫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不解决问题或解决问题质量不高的,依规依纪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因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处置不力,引发重大负面舆情和问题事件的,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并严肃问责。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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