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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政办〔2020〕23号
《遂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11日
遂平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5号)和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2019年全县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我县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为降雨(特别是连续降雨或暴雨)和采矿、削坡建房与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自然因素(主要是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在时间上多发生在主汛期(6、7、8、9月)。2019年全县没有发生地质灾害责任事件。
二、我县汛期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区域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形地貌及构造特征、人类工程活动情况,结合今年降水趋势预测,确定嵖岈山镇、槐树乡、嵖岈山景区、凤鸣谷景区、花庄镇、玉山镇等乡镇(管委会)为2020年度我县汛期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区域,其余乡镇(街道、管委会)一并纳入地质灾害防治区域。
三、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基本特征及威胁对象
(一)嵖岈山镇灰山矿区
该矿区位于嵖岈山镇赵庄村、小王庄村。由于多年开采形成的废矿石、土料堆及陡岩、矿坑等,在汛期很容易形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老矿区附近村民组群众、行人等。
(二)凤鸣谷景区七蚁路两侧等
七蚁路沿途的凤鸣谷景区沿途路段,道路两侧山坡陡峭,汛期极易形成山体滑坡。威胁对象:道路两侧的路边店和过往车辆行人等。同时,道路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农家饭店、宾馆等建筑和设施,也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崩塌、山体滑坡的威胁;凤鸣谷景区东大门两侧开挖山体坡脚建房及景区大门对面人为开发山体等人为因素,在汛期极易引发山体滑坡和崩塌,威胁房屋和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
(三)嵖岈山镇海眼村
嵖岈山镇海眼村因地下存在石灰岩溶洞,汛期易引发地面塌陷,直接威胁村民住宅及群众的人身安全。
(四)凤鸣谷管委会华泰石料有限公司矿区
该矿在开采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陡坡和废弃物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施工设备及厂区工作人员。
(五)嵖岈山镇红石岩景区
该景区道路两侧陡岩距公路较近,在汛期易形成山体崩塌、滑坡。威胁对象:道路两侧房屋、过往车辆和行人。
除上述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区(段)外,我县仍有不少地段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如近年来,我县西部山区的光伏和风电项目施工企业,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工程活动,也极易在汛期诱发地质灾害,威胁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另外,近年来,我县西部山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虽屡禁而不止,形成了很多不规则开采点,汛期极易发生地质灾害,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以及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气象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防治措施,认真做好本辖区本职能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县位于我国地势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过渡地带,高差悬殊,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主汛期一般为每年的6至9月份,是地质灾害多发期,也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依据我县降水的气候特点,我县的嵖岈山镇、槐树乡、花庄镇、玉山镇以及嵖岈山景区、凤鸣谷景区等6个乡镇(管委会)为主汛期的重点防范区域,其它时段同样应当加强防范;我县东部平原所在地的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应是每年的6至9月份。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需进行人员调整的要及时调整;要进一步完善乡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同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要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和以地质灾害防治为主要内容的自然资源应急平台建设,确保一有灾情,及时到位、高效处置。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职能延伸到基层国土资源所,延伸到居委会、村民组。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要落实巡查监管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察。应急、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
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应急、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认真排查,逐个登记建卡,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包括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建立和完善由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居委会)、企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到乡镇(街道、管委会)主管领导、村主任(居委会主任)和企业、学校主要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一户居民手中,务必做到一户不漏。在地质灾害防范期内,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四项制度”,切实做好防治工作
1、落实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制度。县自然资源、气象、文广旅局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切实做好全县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从5月初开始,在县电视台播报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
2、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特别是各基层国土所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86号)和《河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豫地灾指〔2020〕1号)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工作。
速报内容: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应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议。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速报时间: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可直接报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可直接速报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3、落实汛期值班制度。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景区管委会)在汛期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要保持联络畅通。
4、落实险情巡查制度。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协作辖区政府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险情巡查,5月中旬前要将列入省、市、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的隐患点全面巡查一遍,巡查是否有新的隐患点,并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同时,县自然资源局要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的编制与落实情况、“两卡”发放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地要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以主管乡镇长(主任)为指挥长、有关负责人参加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县、乡两级政府将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到实处。依据“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要优先安排那些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对治理难度大、耗费资金多的,应积极稳妥地采取避让措施,结合新农村建设,尽快组织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对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相关责任。
县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监管力度,对正在进行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开展全面的质量检查,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七)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通过张贴宣传画、散发宣传单、签订明白卡等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附件:1.遂平县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 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汇总表
附 件1
遂平县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序号 |
灾害点名称 |
位置 |
威胁对象 |
稳定性 |
监测、预防 |
1 |
嵖岈山镇灰山老矿区崩塌、滑坡 |
嵖岈山镇赵庄村 |
附近村民组群众 |
不稳定 |
嵖岈山镇政府 |
2 |
凤鸣谷景区七蚁路两侧山体崩塌、滑坡 |
七蚁路两侧、 |
过往行人、车辆、农家饭店人员 |
不稳定 |
凤鸣谷景区管委会 |
3 |
嵖岈山镇海眼村 地面塌陷 |
嵖岈山镇海眼村 |
村民住宅和 |
易发 |
嵖岈山镇政府 |
4 |
嵖岈山镇红石岩景区道路两侧山体 崩塌、滑坡 |
嵖岈山镇红石岩景区道路两侧等 |
道路两侧房屋、 |
易发 |
嵖岈山镇政府 |
5 |
信义光能(遂平有限公司)滑坡、崩塌 |
凤鸣谷景区 |
项目区人员 |
易发 |
凤鸣谷景区管委会 |
6 |
全县各矿山采矿区滑坡、崩塌 |
各采矿企业 |
厂区工作人员、 |
易发 |
凤鸣谷景区管委会、 |
7 |
嵖岈山国家地质 |
嵖岈山国家地质公园核心景区 |
游客、园内 |
不稳定 |
嵖岈山景区管委会 |
8 |
河南省遂平县友利实业有限公司度假村 |
嵖岈山景区 |
游客、房屋、度假村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 |
不稳定 |
嵖岈山镇政府、 |
9 |
光伏、风电项目滑坡、崩塌 |
凤鸣谷景区、嵖岈山镇所辖区域内山区、丘陵 |
过往行人车辆等 |
易发 |
凤鸣谷景区管委会、嵖岈山镇政府 |
10 |
西部山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诱发地灾点 |
西部山区各辖区 |
行人、车辆、房屋、周边群众 |
易发 |
西部6个乡镇政府、管委会 |
附 件2
2020年遂平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汇总表
统一编号 |
地市 |
县、市 |
位置 |
发现时间 |
类型 |
经度 |
纬度 |
险情级别 |
规模 |
威胁人数 |
潜在经济 |
成因和发展趋势 |
防灾措施 |
防灾责任单位 |
防灾责任人 |
监测人 |
联系电话 |
411728020031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嵖岈山镇红石崖村蝎子沟组李建华房后 |
2007/7/16 |
崩塌 |
113°39′49″ |
33°11′33″ |
小型 |
200 |
6 |
20 |
人为因素 |
群测群防 |
红石崖村委 |
郑伟 |
詹东宇 |
13461831088 |
411728020036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嵖岈山镇红石崖村滴水崖组西南700m遂袁路边坡 |
2008/4/21 |
崩塌 |
113°39′27″ |
33°10′22″ |
小型 |
1050 |
行人及车辆 |
5 |
自然因素 |
工程治理 |
红石崖村委 |
郑伟 |
储孝启 |
13723050908 |
411728020039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嵖岈山镇红石崖村滴水崖组西南500m遂袁路边坡 |
2006/7/26 |
崩塌 |
113°39′36″ |
33°10′31″ |
小型 |
6000 |
行人及车辆 |
10 |
自然因素 |
工程治理 |
红石崖村委 |
郑伟 |
储孝启 |
13723050908 |
411728020044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嵖岈山镇红石崖村滴水崖组西南900m遂袁路边坡 |
2007/6/15 |
崩塌 |
113°39′16″ |
33°10′12″ |
小型 |
1387 |
行人及车辆 |
5 |
自然因素 |
工程治理 |
红石崖村委 |
郑伟 |
储孝启 |
13723050908 |
411728020419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凤鸣谷李尧村卧牛坪南300m刘晋城房后边坡 |
2005/7/11 |
崩塌 |
113°39′31″ |
33°08′59″ |
小型 |
800 |
8 |
30 |
人为因素 |
群测群防 |
李尧村委 |
袁运山 |
袁运山 |
15836709333 |
411728020098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凤鸣谷李尧村袁庄组道路边坡 |
2007/7/23 |
崩塌 |
113°38′16″ |
33°09′54″ |
小型 |
1350 |
行人及车辆 |
10 |
自然因素 |
工程治理 |
李尧村委 |
袁运山 |
袁运山 |
15836709333 |
411728020226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槐树乡李兴楼村小高庄组李自有房后 |
2007/7/23 |
崩塌 |
113°39′50″ |
33°12′10″ |
小型 |
350 |
20 |
30 |
自然因素 |
群测群防 |
李兴楼村 |
郏勇 |
李自有 |
15194662862 |
411728020418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嵖岈山镇嵖岈山风景区北山 |
/ |
崩塌 |
113°43′41″ |
33°07′58″ |
小型 |
4000 |
游客及管理人员 |
20 |
自然因素 |
群测群防 |
嵖岈山旅游集团 |
武新强 |
王俊 |
4779318 |
411728010032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嵖岈山镇红石崖村蝎子沟组李中和房南斜坡 |
2006/7/19 |
滑坡 |
113°39′51″ |
33°11′29″ |
小型 |
600 |
4 |
5 |
自然因素 |
群测群防 |
红石崖村委 |
郑伟 |
詹东宇 |
13461831088 |
411728010219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嵖岈山镇红石崖村黄连场王满圈房后 |
2006/7/19 |
滑坡 |
113°39′27″ |
33°11′10″ |
小型 |
100 |
4 |
5 |
人为因素 |
群测群防 |
红石崖村委 |
郑伟 |
詹东宇 |
13461831088 |
411728030034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嵖岈山镇红石崖村蝎子沟组蝎子沟 |
1975/8/8 |
泥石流 |
113°39′59″ |
33°11′29″ |
中型 |
20000 |
30 |
30 |
自然因素 |
群测群防 工程治理 |
红石崖村委 |
郑伟 |
詹东宇 |
13461831088 |
411728030117 |
驻马店市 |
遂平县 |
凤鸣谷景区内宋庄 |
1975/8/10 |
泥石流 |
113°39′00″ |
33°08′32″ |
中型 |
15000 |
28 |
50 |
自然因素 |
群测群防 工程治理 |
李尧村委 |
袁运山 |
袁运山 |
15836709333 |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