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28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621 投稿:管理员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7-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发布单位:遂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6-4901162

通讯地址:遂平县勤政路中段南侧(46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华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机动车配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遂平县产业集聚区金山路北段

河南华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顺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遂平县产业集聚区金山路北段,总投资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占地面积26680m2。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一车间进行升级改造配套环保设施等。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遂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感应炉、浇注、清理、砂再生粉尘分别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要求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非金属材料、废炉料、感应炉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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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遂平县德林花业年加工6-10万枝工艺品项目

遂平县褚堂街道沟南刘邓庄

遂平县德林花业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遂平县褚堂街道沟南刘邓庄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占地面积1500m2。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赁现有厂房设置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废气:注塑和射骨废气采用“集气罩+等离子光氧一体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下脚料、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废胶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弃灯管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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