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4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787 投稿:管理员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发布单位:遂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6-4901162

通讯地址:遂平县勤政路中段南侧(46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遂平县马家沟尾矿综合修复治理项目

遂平县槐树乡马家沟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圣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遂平县槐树乡马家沟,总投资36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98万元,治理面积33387.57m2。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治理工程措施包括:危岩清理工程、场地平整工程、覆土工程、生物绿化工程、标志碑工程等。

废水:施工期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施工场地扬尘采取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装置,定时洒水、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围挡屏蔽、消声等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标准。

固废:多余土石料用于重点交通工程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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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遂平县前进大道项目部建设项目

遂平县车站街道办事处原三官庙村

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圣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遂平县车站街道办事处原三官庙村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2万元,占地面积26640m2。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餐厅宿舍及环保工程等。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收集池固液分离+泥水分离设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废气:立筒仓、搅拌机粉尘经脉冲布袋反吹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415-2013)表2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碎石生产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碳燃烧装置充分燃烧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排放限值要求。沥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管道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限值要求。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石料收集后会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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