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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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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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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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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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
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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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2.确认与弘扬重大诚信案例。突出诚信人物、有新增诚信企业数量,通过新闻媒体、部门网站大力宣传诚信案例
3.牵头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5.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6.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结合道德模范评选和诚信创建活动,树立社会诚信典范,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7.牵头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工作。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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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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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
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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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配合做好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并对政府失信事件进行治理
2. 配合做好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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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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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
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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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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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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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统
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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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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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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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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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重错码率降低至万分之一以下,纠正率达到100%。报送传码率或映射率
2.配合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对政府失信事件进行治理。
3.“信易批”情况。提高实施容缺受理部门数量占行政审批权力部门数量的比例
4.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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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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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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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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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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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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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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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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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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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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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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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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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加大文体教科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积极引导市场主体 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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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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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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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对失信事件进行治理,通过网络宣传治理结果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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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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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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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失信个人、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修复培训制度。组织县内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参与市级开展的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情况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驻马店”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10.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后,应于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1.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提纲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量占黑名单比重
13.加大严重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
1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1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推动各单位及时将“双公示”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6.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平台信息归集的数量,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系统与驻马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互联互通
17.维护信用网站的运行,提高信用网站点击量占城市户籍人口的比重
18.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1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
20.建立个人诚信分
21.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2.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贷、信易批、信易租、信易游、信易行等信用应用。积极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高“芝麻信用”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认定机构的指数情况
23.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24.及时对媒体曝光的失信案例进行核查,提高失信案例核查的数量占媒体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数量的比重
25.开展“信易批”,提高实施容缺受理部门数量占行政审批权力部门数量的比例
26.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介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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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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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遂平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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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
4.建立失信个人、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修复培训制度。配合对政府县内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情况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所管理行业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驻马店”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6.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后,应于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7.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提纲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驻马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8.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量占黑名单比重
9.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10.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推动各单位及时将“双公示”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11.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2.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3.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4.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15.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贷、信易批、信易租、信易游、信易行等信用应用。积极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高“芝麻信用”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认定机构的指数情况
16.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降低地区不良贷款率,防范出现引发较大负面影响和广泛社会关注的重大区域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及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降低非法集资发案数增长率,减少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行政干预,提高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有效管理水平,提高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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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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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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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三类机构、非法集资)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涉金融领域(三类机构、非法集资)黑名单失信专项治理,并向县信用办反馈治理结果,通过网络宣传治理结果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涉金融领域(三类机构、非法集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加大涉金融领域(三类机构、非法集资)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10.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1.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降不良贷款率,防范出现引发较大负面影响和广泛社会关注的重大区域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及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降低非法集资发案数增长率,减少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行政干预,提高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有效管理水平,提高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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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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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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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3.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4.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5.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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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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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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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加大公共安全公信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4.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5.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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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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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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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3.配合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对政府失信事件进行治理。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加大社会保障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9.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0.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1.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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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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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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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市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加大社会保障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重错码率降低至万分之一以下,纠正率达到100%。报送传码率或映射率
8.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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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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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2.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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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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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大依法行政及司法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配合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对政府失信事件进行治理。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5.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6.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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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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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 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6.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7.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8.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肥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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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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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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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3.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4.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5.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6.加大交通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8.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9.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0.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行等信用应用
13.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4.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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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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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并向县信用办反馈治理结果,通过网络宣传治理结果
3.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4.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5.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6.加大流通领域、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8.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9.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0.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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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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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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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7.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8.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9.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租等信用应用。
1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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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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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3.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4.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5.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6.加大环保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8.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9.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0.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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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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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与弘扬重大诚信案例。突出诚信人物、有新增诚信企业数量,通过新闻媒体、部门网站大力宣传诚信案例
2.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加大旅游领域、中介会展广告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9.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0.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1.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3.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游等信用应用。
14.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5.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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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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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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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假药问题专项治理,“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市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3.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4.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5.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6.加大医疗卫生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8.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9.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0.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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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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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加大农业生产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7.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8.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9.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行等信用应用。
1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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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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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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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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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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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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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加大统计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6.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7.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8.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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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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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7.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8.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9.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2.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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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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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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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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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3.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4.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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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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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家依据全国统一标准认定的黑名单进行比对,反馈黑名单比对表,将比对后确认是我县的黑名单,按照相关模板进行填报并公示
2.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开展失信专项治理。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
8.建立失信个人、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修复培训制度。组织对县内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等,培训不少于3个学时。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情况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驻马店”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10.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后,应于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1.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提纲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驻马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量占黑名单比重
13.加大价格领域、中介会展广告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
1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驻马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6.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重错码率降低至万分之一以下,纠正率达到100%。报送传码率或映射率。
17.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1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
19.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0.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21.做好失信案例调查,提高失信案例核查的数量占媒体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数量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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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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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家依据全国统一标准认定的黑名单进行比对,反馈黑名单比对表,将比对后确认是我县的黑名单,按照相关模板进行填报并公示
2.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开展失信专项治理。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
8.建立失信个人、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修复培训制度。组织对辖区内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等,培训不少于3个学时。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情况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驻马店”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10.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后,应于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1.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提纲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量占黑名单比重
13.加大税务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1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6.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17.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
18.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19.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20.做好失信案例调查,提高失信案例核查的数量占媒体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数量的比重
21.提高A级纳税人占法人企业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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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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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家依据全国统一标准认定的黑名单进行比对,反馈黑名单比对表,将比对后确认是我县的黑名单,按照相关模板进行填报并公示
2.开展政府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并向市信用办反馈治理结果,通过网络宣传治理结果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
8.建立失信个人、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修复培训制度。组织对辖区内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等,培训不少于3个学时。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情况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驻马店”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10.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后,应于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1.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提纲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量占黑名单比重
13.加大严重失信司法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15.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16.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
17.做好失信案例调查,提高失信案例核查的数量占媒体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数量的比重
18.推进合同执行,降低涉及合同纠纷案件数量
19.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及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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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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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严重失信司法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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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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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8.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降低地区不良贷款率,防范出现引发较大负面影响和广泛社会关注的重大区域金融风险,减少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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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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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严重失信事件的曝光
2.提高平台信息归集的数量,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互联互通
3.建立个人诚信分
4.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贷、信易批、信易租、信易游、信易行等信用应用。积极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高“芝麻信用”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认定机构的指数情况
5.开展“信易批”,提高实施容缺受理部门数量占行政审批权力部门数量的比例
6.政务服务大厅介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提高“一网通办”事项覆盖率
7.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县行政服务中心)
8.联合奖惩系统嵌入行政服务大厅,实现自动化联合奖惩(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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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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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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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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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互联互通
2.联合奖惩系统嵌入行政服务大厅,实现自动化联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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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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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部门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6.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7.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8.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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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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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6.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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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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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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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6.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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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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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2. 联合奖惩系统嵌入行政服务大厅,实现自动化联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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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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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6.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7.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8.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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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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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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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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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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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南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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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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