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决策公开->政府文件->遂政办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839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6


遂政办(2020)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遂平县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14日

遂平县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城市信用监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69号)有关要求,国家发改委建立了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平台,对全国661个县级以上城市开展在线监测评价,促进城市提升信用体系建设。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安排,我县对照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制定出台了提升综合信用指数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城市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以城市为引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够实现“自上而下”统筹协调与“自下而上”探索创新的结合,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2020年将迎来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的新时期,信用工作重点将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转化到以联合奖惩为核心的信用信息应用和信用服务。为推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将从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诚信文化和诚信建设、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着力提升我县综合信用指数,为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增强执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及时发现和披露失信事件,对失信事件做出相应的整治和处置,2020年底前把我县重大失信事件占比降低到县级平均水平以下。加大联合奖惩力度,形成“不愿失信、主动守信”的社会风气。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等工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00%上报至“信用驻马店”网站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降至0.01%以下。积极培育信用市场,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2020年底前引进1家以上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服务产品的广泛运用,开发3个以上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完成个人信用分开发,并覆盖70%以上户籍人口。推进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领域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实现综合信用指数不断提升,位居全市第一方阵。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做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

1.确认与弘扬重大诚信案例。要求突出诚信人物、优秀诚信企业数量,主要包括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市政府表彰的诚信典型。如:“全国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诚信之星”等。

2.加强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监管,降低黑名单数量占工商企业数量的比重。对生态环境、交通、住建、民政、市场监管等领域市场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通过设立“绿色通道”、调整检查频率、信用奖惩等措施,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的监管力度,督促其进行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降低黑名单数量占比。其中,“黑名单”包括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监会处罚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四类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指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名单。

3.持续推进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各单位要督促失信主体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实现各领域黑名单及时清零。包括政府失信专项治理、涉金融领域专项治理、电子商务专项治理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年底前政府失信事件整改到位率要达到100%。

4.加快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按照国家标准,做好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工作。完善提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功能,年底前联合奖惩系统要实现“全流程”嵌入县政务服务系统。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信息,奖惩案例数量不低红黑名单数量的10%。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大力推动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承诺,引导失信主体通过作承诺、受培训、入监管、交报告、受辅导、行公益等方式主动开展信用修复。

5.及时处理反馈严重失信事件。政府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导推动作用,在发生重大失信事件后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响应,迅速采取处理措施,并完整披露相关信息,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二)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

1.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针对《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方面涉及的153 项信用制度,各单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业信用制度,并将已有制度在遂平县政府网站公开,同时上传至“信用驻马店”网站。

2.全面公开信用信息。按照各部门权责清单,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职能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全面公开并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3.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加快实现对交通运输、进出口贸易、快递物流、电信缴费、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

4.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及重错码纠正工作。年底前存量代码要100%转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要降至万分之一以下。

(三)大力开展诚信文化和诚信建设

1.大力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和信用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政策权威解读、组织开展“信用县周”“信用部门周”等方式开展信用宣传。普及诚信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等,通过组织开展百家企业亮信用、万家企业信用承诺、失信企业整改修复、信用惠民便企等积极参与中宣部启动的“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

2.加快城市个人信用分应用。年底前完成个人信用分开发,并覆盖70%以上户籍人口。探索市民信用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旅游、阅读等领域创新应用,形成典型经验。

(四)着力推动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

1.推动信用服务及应用。积极开展信用惠民便企,做好“信易贷”、“信易行”、“信易租”、“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创新应用。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发展信用市场。

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及失信案例调查工作。针对可能发生失信行为或存在失信隐患的行业、领域作出预警并通过“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发布风险提示信息,如产品质量警示、违约高发领域警示等。及时对媒体曝光的失信案例进行核查,通过“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发布核查结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公示力度。

(五)优化营商环境

1.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实现实时对接,政务服务大厅要100%接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提高一网通办事项覆盖率,降低平均办件时间。

2.推进合同执行,降低涉及合同纠纷案件数量。

3.提高A级纳税人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占法人企业比重。

4.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降低不良贷款率,防范重大区域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及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降低非法集资发案数增长率,提高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稳妥推进。综合信用指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直观体现,重点在基础,关键在落实。各部门要将提升综合信用指数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将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工作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稳妥扎实推进。

(二)注重沟通,密切配合。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交流信息,在报送内容上相互协调,在实施步骤上相互衔接,在落实奖惩上联合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三)落实责任,及时报送。县发改委要协调好全县综合信用指数的信息报送工作,县直各单位要指定专门联络员,人员名于文件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部门需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并上传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于需要上报的材料于每月10日之前报送县发改委。对信用工作开展良好,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材料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反馈信息和报送材料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提请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察。

附件:遂平县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工



遂平县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工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

1

县委宣

传部

1.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2.确认与弘扬重大诚信案例。突出诚信人物、有新增诚信企业数量,通过新闻媒体、部门网站大力宣传诚信案例

3.牵头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5.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6.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结合道德模范评选和诚信创建活动,树立社会诚信典范,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7.牵头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工作。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

2

县委组

织部

1. 配合做好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并对政府失信事件进行治理

2. 配合做好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

县委政

法委

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4

县委统

战部

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

县委编办

1. 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重错码率降低至万分之一以下,纠正率达到100%。报送传码率或映射率

2.配合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对政府失信事件进行治理。

3.“信易批”情况。提高实施容缺受理部门数量占行政审批权力部门数量的比例

4.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6

团县委

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

县总工会

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

县妇联

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

县教育局

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加大文体教科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积极引导市场主体 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10

县发改委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对失信事件进行治理,通过网络宣传治理结果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

10

县发改委

8.建立失信个人、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修复培训制度。组织县内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参与市级开展的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情况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驻马店”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10.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后,应于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1.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提纲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量占黑名单比重

13.加大严重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

1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1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推动各单位及时将“双公示”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6.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平台信息归集的数量,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系统与驻马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互联互通

17.维护信用网站的运行,提高信用网站点击量占城市户籍人口的比重

18.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1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

20.建立个人诚信分

21.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2.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贷、信易批、信易租、信易游、信易行等信用应用。积极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高“芝麻信用”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认定机构的指数情况

23.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24.及时对媒体曝光的失信案例进行核查,提高失信案例核查的数量占媒体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数量的比重

25.开展“信易批”,提高实施容缺受理部门数量占行政审批权力部门数量的比例

26.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介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

11

人行遂平县支行

1.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2.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3.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

4.建立失信个人、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修复培训制度。配合对政府县内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情况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所管理行业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驻马店”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6.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后,应于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7.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提纲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驻马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8.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量占黑名单比重

9.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10.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推动各单位及时将“双公示”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11.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2.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3.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4.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15.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贷、信易批、信易租、信易游、信易行等信用应用。积极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高“芝麻信用”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认定机构的指数情况

16.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降低地区不良贷款率,防范出现引发较大负面影响和广泛社会关注的重大区域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及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降低非法集资发案数增长率,减少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行政干预,提高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有效管理水平,提高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水平

12

县政府金融工作局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三类机构、非法集资)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涉金融领域(三类机构、非法集资)黑名单失信专项治理,并向县信用办反馈治理结果,通过网络宣传治理结果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涉金融领域(三类机构、非法集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加大涉金融领域(三类机构、非法集资)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10.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1.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降不良贷款率,防范出现引发较大负面影响和广泛社会关注的重大区域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及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降低非法集资发案数增长率,减少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行政干预,提高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有效管理水平,提高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水平

13

县财政局

1.加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3.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4.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5.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14

县公安局

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加大公共安全公信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4.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5.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5

县人社局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3.配合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对政府失信事件进行治理。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加大社会保障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9.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0.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1.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16

县民政局

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市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加大社会保障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重错码率降低至万分之一以下,纠正率达到100%。报送传码率或映射率

8.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17

县审计局

1. 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2.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4.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8

县司法局

1. 加大依法行政及司法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配合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对政府失信事件进行治理。

3.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4.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5.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6.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9

县科工信局

1. 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 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6.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7.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8.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肥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0

县交通运输局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3.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4.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5.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6.加大交通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8.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9.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0.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行等信用应用

13.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4.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1

县商务局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并向县信用办反馈治理结果,通过网络宣传治理结果

3.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4.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5.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6.加大流通领域、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8.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9.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0.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2

县住建局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7.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8.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9.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租等信用应用。

1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3

县生态环境局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3.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4.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5.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6.加大环保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8.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9.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0.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4

县文广旅局

1.确认与弘扬重大诚信案例。突出诚信人物、有新增诚信企业数量,通过新闻媒体、部门网站大力宣传诚信案例

2.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加大旅游领域、中介会展广告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9.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0.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1.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3.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游等信用应用。

14.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5.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5

县卫健体委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假药问题专项治理,“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市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3.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4.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5.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6.加大医疗卫生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8.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9.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10.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6

县农业农村局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加大农业生产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7.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8.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9.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行等信用应用。

12.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3.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7

县水利局

1.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8

县统计局

1.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加大统计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5.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6.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7.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8.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9

县应急管理局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7.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8.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9.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1.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12.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30

县自然资源局

1.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31

县城市管理局

1.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3.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4.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2

县市场监管局

1.对国家依据全国统一标准认定的黑名单进行比对,反馈黑名单比对表,将比对后确认是我县的黑名单,按照相关模板进行填报并公示

2.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开展失信专项治理。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

8.建立失信个人、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修复培训制度。组织对县内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等,培训不少于3个学时。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情况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驻马店”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10.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后,应于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1.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提纲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驻马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量占黑名单比重

13.加大价格领域、中介会展广告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

1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驻马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6.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重错码率降低至万分之一以下,纠正率达到100%。报送传码率或映射率。

17.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1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

19.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20.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21.做好失信案例调查,提高失信案例核查的数量占媒体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数量的比重

33

县税务局

1.对国家依据全国统一标准认定的黑名单进行比对,反馈黑名单比对表,将比对后确认是我县的黑名单,按照相关模板进行填报并公示

2.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开展失信专项治理。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

8.建立失信个人、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修复培训制度。组织对辖区内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等,培训不少于3个学时。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情况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驻马店”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10.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后,应于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1.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提纲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量占黑名单比重

13.加大税务领域失信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1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6.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17.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

18.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19.做好信用风险提示,在互联网上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20.做好失信案例调查,提高失信案例核查的数量占媒体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数量的比重

21.提高A级纳税人占法人企业比重

34

县法院

1.对国家依据全国统一标准认定的黑名单进行比对,反馈黑名单比对表,将比对后确认是我县的黑名单,按照相关模板进行填报并公示

2.开展政府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并向市信用办反馈治理结果,通过网络宣传治理结果

3.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4.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5.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6.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7.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

8.建立失信个人、失信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用修复培训制度。组织对辖区内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及其对各类主体的影响、信用修复的方式和程序等,培训不少于3个学时。接受信用修复培训情况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9.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驻马店”网站向社会公开,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修复的重要条件。

10.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后,应于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主动提交信用报告。认定部门(单位)在受理失信主体申请退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时,应将其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1.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重点关注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提示性约谈,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黑名单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警示性约谈,约谈提纲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约谈记录(包括拒绝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等情形)记入失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支持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信用,提高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量占黑名单比重

13.加大严重失信司法事件的曝光,及时将治理整治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15.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16.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

17.做好失信案例调查,提高失信案例核查的数量占媒体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数量的比重

18.推进合同执行,降低涉及合同纠纷案件数量

19.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及金融案件标的额兑现率

35

县检察院

加大严重失信司法事件的曝光,及时反馈治理整治情况

36

县银保监局

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6.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8.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降低地区不良贷款率,防范出现引发较大负面影响和广泛社会关注的重大区域金融风险,减少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行政干预。

37

县大数据管理局

1.加大严重失信事件的曝光

2.提高平台信息归集的数量,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互联互通

3.建立个人诚信分

4.开展信用服务及应用,开展信易贷、信易批、信易租、信易游、信易行等信用应用。积极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高“芝麻信用”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认定机构的指数情况

5.开展“信易批”,提高实施容缺受理部门数量占行政审批权力部门数量的比例

6.政务服务大厅介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提高“一网通办”事项覆盖率

7.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县行政服务中心)

8.联合奖惩系统嵌入行政服务大厅,实现自动化联合奖惩(县行政服务中心)

38

县民宗局

1.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6.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7.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39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互联互通

2.联合奖惩系统嵌入行政服务大厅,实现自动化联合奖惩

40

县医疗保障局

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部门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6.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7.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8.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41

县住房管理中心

1.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6.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8.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42

县扶贫办

1.开展中央文明委19个专项治理中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的图片、新闻、信息反馈至县信用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

2.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3.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4.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5.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6.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7.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43

县公积金中心

1. 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2. 联合奖惩系统嵌入行政服务大厅,实现自动化联合奖惩

44

县邮政局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及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涉及差级企业监管部门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治理,并反馈整治结果

2.依据发改财金【2017】1798号文要求,积极报送本地认定的红黑名单,并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模板进行报送

3.对国家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及省级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进行宣传

4.对照各单位梳理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黑名单和红名单开展联合奖惩,并按照国家、省联合奖惩模板进行报送

5.完善信用制度。细化和落实国家关于本领域诚信建设的法规文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信用驻马店”门户网站公示信用制度

6.落实“7日双公示”制度,将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7.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8.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开展情况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9.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反馈给县信用办,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0.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主动信用承诺,报送至“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

45

供电公司

1.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46

上实水务

1.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47

豫南燃气

1.按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信用数据



相关解读:关于《遂平县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