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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521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0

一、起草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城市信用监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69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店市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0〕1号)有关要求,提升我县综合信用指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城市信用监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6〕1469号)

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0〕1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

1.总体要求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部署,从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诚信文化和诚信建设、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着力提升我县综合信用指数,为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2.工作目标

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增强执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及时发现和披露失信事件,对失信事件做出相应的整治和处置,2020年底前把我县重大失信事件占比降低到市平均水平以下。加大联合奖惩力度,形成“不愿失信、主动守信”的社会风气。

3.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做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

2)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

3)大力开展诚信文化和诚信建设

4)着力推动信用服务和信用创新

5)优化营商环境

4.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稳妥推进。

2)注重沟通,密切配合。

3)落实责任,及时报送。

四、形成过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发改委牵头起草了该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并经第6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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