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政府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581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2

尊敬的李爱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将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活动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发展事关民族未来和社会希望,青少年发展规划是我国青少年发展政策的重要顶层设计。校外教育可以有效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搭建舞台,是学校教育的必要补充,它和学校教育同等重要,也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示范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建设管理有关精神,并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进行检查的通知》(教基一〔2015〕2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5〕27号)要求做好了检查、整改和创建工作。同时,县委县政府还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引导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扎实、有序、稳步开展活动,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管理和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

因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活动建设工作2019年县财政预算已经批复完毕,待2020年财政预算时,我县将着重考虑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运转和活动经费,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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