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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1115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3

遂政办〔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单位:

《遂平县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20日

遂平县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切实解决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建设健康遂平、美丽遂平为目标,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驻政食安委202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对照市食安委通报问题查漏补缺,确保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整改落实到位;通过全面整改,有效解决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县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跨越发展要求,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从人民健康着想,从基本食品着手,持续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着力解决通报反馈中的主要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改任务分工

(一)未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1.整改措施

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专人及时准确发布有关食品安全方面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关的新闻报道。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

3.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

(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1.整改措施

责成县城管局提出我县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储运、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
(三)种植基地生产监管记录不规范;没有落实农产品质量

安全县创建经费;农产品监管体系不健全

1.整改措施

1)责成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组织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提出专项资金申请,追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经费,满足日常监管、检测工作需要。

3)责成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组织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县农业农村局。

3.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

(四)无粮食部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1.整改措施

责成县粮食局紧紧围绕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目标,制定宣传方案,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为重点,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势,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2.责任单位:县粮食局。

3.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

(五)未保证食源性疾病监测经费;以无餐具集中消毒单位为由未提供现场检查点

1.整改措施

责成县卫健体委积极提出专项资金申请,追加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经费,满足日常检测工作需要;同时由县卫健体委负责对我县餐饮具消毒单位数量进行排查,并对我县餐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2.责任单位:县卫健体委

3.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

(六)食品案件查办力度有待加强;食用农产品问题发现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0%;调味面制品检查、放心主食糕点专项治理效果不明显,小作坊未应登尽登,6S管理比例低;商超食品安全管理规范6S店创建数量少,农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快检数量偏少;“互联网+明厨亮灶”在线数量不高,推行6S、4D管理模式餐饮单位数量不多,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成效一般,未按要求完成医疗机构食堂专项整治,餐饮单位、餐饮具、网络餐饮专项整治成效一般。

1.整改措施

责成县市场监管局要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主动发现案源,加大办案力度,切实提高食用农产品问题发现率,确保消费者菜篮子安全,净化我县食品安全环境;要求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凡发现有经营调味面制品的要严格依法监管;坚持每月必抽,一旦抽检不合格坚决予以处罚;要求在2020年上半年再创建一批6S达标店;加大农残快检,确保所经营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要求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全部按照要求24小时在线运行,继续推行餐饮单位6S、4D管理,确保对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公开监督;对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和社会餐饮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清洗消毒和安全检查,满足食品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并借机改造厨房硬件设施,实行“6S、4D”管理。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

(七)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力度有待提升

1.整改措施

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加强行刑衔接制度,继续保持打击和惩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力度,深挖案件线索,拓宽查办案件渠道,严惩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3.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驻政食安委〔2020〕3号),不仅指出了当前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还提出了整改工作重点,对补齐监管工作短板、提升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任务来抓,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完善长效机制。以整改提升为突破,认真总结研究存在问题和提升措施,在整改提升基础上,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责。此次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抓紧确定责任领导和专门人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具体整改措施于2020年3月31日前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保在4月8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县食安办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发现不积极整改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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