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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446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8

为深入推进全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河南省消防条例》等规章和制度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意见》印发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河南省消防条例》等规章和制度要求,在借鉴参考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族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191 号)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意见》。

二、《意见》印发的意义

通过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国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进一步加大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遂平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三、《意见》印发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组织领导”。第三部分是“工作内容和标准”。分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族、进网站七项工作内容和标准。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

四、《意见》印发的措施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强化部署。消防安全,关系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维系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消防宣传是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为指导,不断增强和深化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行业的日常工作范畴,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二要齐抓共管,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能,各负其责,统筹协调,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直属单位,更要督促本系统、本行业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联系会议机制,切实强化责任、发挥优势、形成合力;消防部门要发挥助推手作用,积极协调指导,主动提供服务,全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三要严格督导,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阶段任务、实施措施,作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严格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每年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不少于2次、考核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县消防救援部门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奖优罚劣,跟踪问效。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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