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遂平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1425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3

郭洪淼、郭峰、魏军红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意见”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提得很好,对我县物业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指的非常准确,这些问题也是制约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性问题,同时,也是我们各级相关部门需要共同努力、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您的这一建议对改进物业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关于您提出的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在我局职权范围内,我们也作了一些工作。

1、关于您提出的小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目前住宅小区各项收费都是物价部门根据小区设施、服务等级核定的,如果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超出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的,由物价部门查处。每年住建局联合县消防大队等专业部门组织物业企业经理、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消防、人防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宣传,通过宣传培训努力提高物业公司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同时配合消防部门,每年定期对全县物业公司和物管小区开展日常监管督查,重点检查小区地下车库、消防通道等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部位,查看小区防火设施是否齐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引导和促进小区物管服务工作的规范实施

2、关于物业公司选聘问题。随着物业管理的逐步规范,近三年来,我县新进驻小区均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备案前,按照规划的物业管理区域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此前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均由开发商指定,确实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

3、关于业主管理权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需要给您说明的是:《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中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在街道办或居委会的全程监督下,由业主成立筹备小组,张贴筹备公告和选举公告,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依次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副主任,选举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房管所备案。我局将督促、指导开展好此项工作。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都不能作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主体,业主委员会主体永远是业主,在我县由来已久的问题是业主普遍漠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认为和自身没有必然的关系,一旦出现问题业主怨气冲天的时候才觉得该有一个组织为自己出头。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将加大对县物业管理部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督促指导加大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成立业主委员会成为一个常态工作,真正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行业发展中的作用。

4、关于您提出一些业主在天台的私搭乱建行为问题,其现状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就您提出的违法搭建等行为进行制止,一些物业服务企业虽然对个别业主侵占公共部位乱堆乱放、毁坏绿地的行为进行了劝阻、制止,但还是缺乏一定的力度,给多数业主带来负面影响,造成法不责众的“局面”。物业企业有义务对业主的上述行为进行劝阻,并由城市管理局进行处罚和管理。

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一个为业主提供服务的组织,因其没有执法权,对业主的违规行为物业公司不能强行制止,只能通过书面、口头调解等形式与涉事业主进行沟通,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如涉及到个人财产或重大事件时协助做好司法见证等工作。

今年,全县实施了小区物业提标提质工程,制定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等级,确保县城达到60%左右。现该项工作我县正在方案制定和宣传发动,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同时我局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四级物业服务企业,激励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等级,为全县居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三、针对您提出的几个方面的建议,我们也对相关的内容做以下答复:

(一)为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解决物业管理中的诸多问题,2018年8月份,县政府制定下发了《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县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意见》(遂政办【2018】78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能,在该意见中,明确界定了住建局、街道办、城市管理局、工商质监、财政、审计等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但截至目前,各住宅小区还没有建立办事处、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一系列联动和制约管理机制,属地管理的监管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一旦出现物业投诉问题,办事处、居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还未完全介入。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督促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推进成立业主大会工作。按照国家住建部已明确的成立业主大会的程序,居委会要认真履行好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职能,广泛深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激发广大业主关爱小区、热爱公益事业、关心小区管理,把“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的意识变为每个业主的实际行动,提升业主自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识,提高我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覆盖率。

(二)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我局的主要职能有:

1、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加强企业培训管理,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实行准入退出机制,严把企业入口关。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检查,制定物业服务市场主体个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建立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和信用平台,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3、在遂平县物业公司资质申报过程中,对物业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指导物业公司完善申报资料,物业公司资质经市房管中心物业和房产中介管理科审批通过后,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到县房管所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你提到的小区物业收费与服务内容方面,应由发改价格等部门进行解释。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检查评比力度,主要对物业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环境等方面进行评比,对管理好的物业企业挂红旗进行表扬,差的物业企业挂黑旗给予批评,责令其积极整改,通过检查评比活动,促进物业企业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业主提供更高的服务质量。

(三)对于您提到的小区公共区域的内法违规搭建查处等行为,将由城市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具体解释。

在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中,我们将同时与规划、城管、居委会、办事处等其他参与物业管理职能部门一起各司其职,创新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平安小区,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全物业行业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健康发展,最大化地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0年8月13日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