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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这一全国通用电子身份凭证的特点优势,全力提高参保人员激活率、电子医保凭证和医保刷卡费用结算支付率,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切实方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通知》(驻医保办【2020】1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医保骨干网络建设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网信办【2021】1号)要求,现将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应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积极动员单位职工、乡镇和社区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职能作用,做到医保电子凭证"全面覆盖,应激尽激",促进医保服务更加便捷惠民。2021年6月30日前,单位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50%以上。
二、 激活对象范围
全县范围内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三、 激活应用方式
医保电子凭证领取、激活入口:国家医保服务APP、支付宝APP、微信APP等。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不用携带社保卡,即可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医保就医结算等业务。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组织辖区内和单位内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辅导,确保辖区内和单位内的激活使用全覆盖、无遗漏。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履职尽责,统筹谋划,严密组织,迅速推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全面落实。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全部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小区工作人员、卫生院、村医做好本村(社区)、小区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辅导。各村(社区)要结合2021年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人口普查工作,广泛组织发动志愿者做好志愿服务,上门入户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辅导。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医保定点医院、卫生院、诊所、药店和乡镇街道及村组(社区)干部作用,力争“参保一户,激活一户”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建立绩效考评、督导机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对没有按时按量完成推广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各乡镇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目标任务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各乡镇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目标任务 |
|
乡(镇、办事处) |
目标任务 |
莲花湖街道 |
14000 |
吴房街道 |
7000 |
灈阳街道 |
15000 |
常庄镇 |
26000 |
文城乡 |
18000 |
阳丰镇 |
21000 |
石寨铺镇 |
16000 |
集聚区 |
4500 |
嵖岈山景区 |
3000 |
凤鸣谷景区 |
3500 |
槐树乡 |
18000 |
车站街道 |
14000 |
嵖岈山镇 |
14000 |
花庄镇 |
14100 |
和兴镇 |
38000 |
褚堂街道 |
13000 |
玉山镇 |
17000 |
沈寨镇 |
29000 |
合计 |
28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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