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浏览次数:751 投稿: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4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这一全国通用电子身份凭证的特点优势,全力提高参保人员激活率、电子医保凭证和医保刷卡费用结算支付率,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切实方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通知》(驻医保办【2020】1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医保骨干网络建设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网信办【2021】1号)要求,现将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应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积极动员单位职工、乡镇和社区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职能作用,做到医保电子凭证"全面覆盖,应激尽激",促进医保服务更加便捷惠民。2021年6月30日前,单位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50%以上。

二、 激活对象范围

全县范围内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三、 激活应用方式

医保电子凭证领取、激活入口:国家医保服务APP、支付宝APP、微信APP等。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不用携带社保卡,即可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医保就医结算等业务。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组织辖区内和单位内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辅导,确保辖区内和单位内的激活使用全覆盖、无遗漏。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履职尽责,统筹谋划,严密组织,迅速推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全面落实。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全部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小区工作人员、卫生院、村医做好本村(社区)、小区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辅导。各村(社区)要结合2021年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人口普查工作,广泛组织发动志愿者做好志愿服务,上门入户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辅导。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医保定点医院、卫生院、诊所、药店和乡镇街道及村组(社区)干部作用,力争“参保一户,激活一户”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建立绩效考评、督导机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对没有按时按量完成推广任务的单位以通报批评。


 

 

附件:各乡镇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目标任务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各乡镇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目标任务

乡(镇、办事处)

目标任务

莲花湖街道

14000

吴房街道

7000

灈阳街道

15000

常庄镇

26000

文城乡

18000

阳丰镇

21000

石寨铺镇

16000

集聚区

4500

嵖岈山景区

3000

凤鸣谷景区

3500

槐树乡

18000

车站街道

14000

嵖岈山镇

14000

花庄镇

14100

和兴镇

38000

褚堂街道

13000

玉山镇

17000

沈寨镇

29000

合计

2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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