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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卫健体委关于注销中医骨科诊所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浏览次数:344 投稿:县卫健体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2

  由于中医骨科诊所(登记号:PDY00341X41172817D2182)医疗机构停业超过两年,我委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我委决定即日起注销中医骨科诊所(登记号:PDY00341X41172817D2182)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遂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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