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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400 投稿:管理员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4-19



一、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加快推进生物育种研发应用,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制种、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业转基因研发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二、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条理,2001年5月2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04号发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三、主要措施

一是成立以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强化属地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落法定职责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三是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关键节点实行监管信息日报,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的零报告。落实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决策、预防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四是搞好宣传引导,加强科普宣传、广泛开展转基因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转基因。结合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技推广服务等工作,增加转基因宣讲内容,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认知水平。



相关文件:遂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遂平县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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