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县级试点领域->义务教育领域->教育督导
遂平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浏览次数:5970 投稿:县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1

遂平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

自 查 报 告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专项督导工作成果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215号)文件精神,我县认真学习研究,对照查摆问题,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基本情况

遂平县现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209所,其中初中19所,小学141所,教学点48个、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职教师4566人,离退休教师1233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列入首要议事日程,优先部署,优先安排。由县财政全额预算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证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教师津补贴等福利待遇足额兑现并实现稳步增长,切实保证了教师队伍的稳定。

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

(一)全面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坚持教育六个优先发展战略,优先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工资待遇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把改善与提高教师待遇作为落实教育投入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乡镇补贴、边远山区特殊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政府奖励性补贴等待遇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教师有关工资待遇所需经费支出,依法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

(二)严格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随公务员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发放标准以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略高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计算基数进行核算。

(三)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政府奖励性补贴。严格按照政策落实“一补两贴”(班主任津贴、农村生活补助、教龄津贴)和政府奖励性补贴,加强统筹,强化责任,县人社、财政、编制、教育等部门形成合力,实现标准统一到位,经费足额预算到位,及时发放到位。“一补两贴” 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按时足额打卡。年度目标考核等奖励性补贴,当年年底及时发放。

三、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当前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现行教师工资收入主要以本人的职称、教龄等计算。与其实际岗位、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关系并不明显;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上存在诸多弊端,不利于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倡树优良教风。二是县区教师工资收入与驻马店市区教师工资收入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易于造成教师心理落差和引起人才流失。

为此建议:一是改革义务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办法,取消指标限制,优化评审过程,简化评审程序,让广大教师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上减少障碍,发行地方“粮票”,探索绿色通道,“达标即评、即评即聘”,拓宽成长渠道,让广大教师安心乐教,心无旁骛地、有尊严地教书育人,真正获得教育职业的神圣感、幸福感。

二是加大对优秀教师、乡村一线教师的倾斜奖励力度,探索设立教师交通补助、优秀教师津贴、教学成就奖和定期修养休假制度等,真正让长期在基层学校、在一线任教的教师受尊重,让作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得实惠,引导广大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到履职尽责、创新争优上,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争创教育教学新业绩。

二是探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市域内统筹的方案,实现市域内标准统一或接近。同时,充分考虑各县(区)城乡、地域、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动态的、精准的衡量和调整。

2021514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