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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意义
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是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有效举措,是现代农业重大牵引性工程和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的重要内容,对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5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168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从源头加快解决全县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保障我县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补助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设施核验、补助发放及公示等工作,鼓励开展“一站式”服务,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确保设施当年开工、当年建成、长期使用。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维护、项目推进、政策落实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三)严格资金监管,强化绩效。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项目资金不整合、不挪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绩效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咨询电话,投诉咨询电话:0396-2311102。
(四)加快工作进度,保障质量。要积极主动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任务。我县要在7月20日前完成拟建项目的审批、公示,10月2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兑付、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与绩效评价。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遂平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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