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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838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1


遂政办〔202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遂平县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年5月10日

遂平县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

为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高我县已批建设用地的供应率和已供土地的利用效率,依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1〕19 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节约集约用地贯穿于土地利用管理全过程,全面推进生态自然资源建设。按照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的相关部署,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坚持以用为先、批管结合、批管并重,加快由重审批向重治理转变、由重规模向重效率转变、由重开发向重保护转变,有序推进全县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创新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服务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依法依规。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2.杜绝增量、盘活存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已批土地快征、已征土地快供、已供土地高效利用,激活批而未用土地中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规模指标。

3.实事求是、以用为先。摸清批而未用土地现状和底数,不掩盖问题、不虚报瞒报。切实推进土地资产盘活利用,严防盘而不活,形成新的闲置浪费。

4.搞好结合、同步推进。要结合《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遂平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同步推进。

5.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深入研究批而未用土地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加强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履行批后监管制度,构建土地市场诚信体系。

二、目标任务

批而未用是批而未征、征而未供、未供即用、供后闲置、低效用地五类用地的总称。截至 2021年3月底,2009—2020年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未完成征收或已完成征收、但还未完成供应的土地,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以下简称“部监测监管系统”)新增的闲置土地和经核查低效利用的土地均列入整改范围。

专项行动以推进批而未征、征而未供、未供即用土地盘活利用和供后低效、闲置土地处置为重点内容。总体目标是:2021年11月30日前,全县2009—2020年已批国有建设用地中批而未供土地消化660 亩;全县闲置土地处置 78亩和低效用地处置 103亩。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行得通、管的住的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县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率和已供土地的使用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土地征收、供应力度。重点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要加快推进单独选址项目供地;二是对土地完成征收后,暂不具备供地条件的,由土地储备机构列入土地储备计划,对可收储的土地,在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前期开发,尽快形成供地条件,加快土地供应。三是因规划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采取区位调整、置换或申请撤销批文等方式进行消化。四是因涉法涉诉问题不能实施供应的,要积极与法院协调沟通,促使达到供地条件。

(二)加快基础设施项目供应。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绿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线、公共休憩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可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核发给建设单位;对于确实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地的,可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核发给政府有关部门;6月30日前要全部完善供地手续。

(三)合理处置未供即用土地。以建设诚信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实事求是处理遗留问题、严格规范操作为原则,对 2018年年底前已批未供即用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用地,经县政府组织摸排、认定、验收,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政策,且运营良好、亩均产出效益较高、履约情况较好的,可以项目开工时间为出让起始时间,合理确定出让底价,于 2021年年底前完善用地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严格闲置土地处置标准。对因政府原因或者信访稳定原因等造成的闲置土地,要消除开工障碍,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的,由县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由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工建设。对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工建设,允许企业将工业用地通过转让预登记、合作建设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因规划调整、高压走廊、军事管制、文物保护、不可抗力等因素,或者政府与企业互有瑕疵,造成土地确实无法开工建设的,经协商一致,可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以协议方式予以置换。企业已开工建设但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后,完善建设施工手续。

(五)分类处置低效用地。对低效用地,逐一核实各宗用地的产值、税收、投资额、建设进度等情况,提出低效用地认定意见,向土地使用权人告知相关情况及限期完成再利用等要求。按照“限期开发、转型升级、增资扩产、分割转让、成片开发、政府收储、兼并重组和鼓励流转”等办法分类处置。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 2021年5月上旬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数据均以部监测监管系统统计为准。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14日前)

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盘活利用措施,明确盘活利用目标任务、时序安排和责任分工,要压实目标责任,实行领导干部分包、单位分包,把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摸排建档阶段(5月21日前)

以部监测监管系统为平台,梳理分析每宗土地情况,逐宗制定整改处置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与县“多规合一”实现对接。对低效用地按“产业转型类、粗放用地类、停建停产类”三种类型进行排查认定。

(三)集中攻坚阶段(9月30日前)

集中攻坚阶段目标:9 月 30 日前,2009—2020 年已批新增建设用地中批而未供土地下达任务量处置完成率达到 70%; 2021年底新增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 70%以上,低效用地任务处置率70%以上。

(四)深化整改阶段(11月30日前)

深化整改阶段目标:11 月 30 日前,2009—2020 年已批新增建设用地中批而未供土地下达任务量处置完成率达到 100%;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下达任务量 100%以上,低效用地处置率达到10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把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专项行动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部署,通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法院、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商务、工信、交通运输、税务、金融等部门职能,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具体职责如下:

司法局:对批而未用土地认定处置中的涉法问题进行司法审核。

发改局:开展低效用地排查认定和处置工作。

财政局:做好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前期征拆补偿、开发整理等所需经费保障。

自然资源局:做好摸排和处置工作情况汇总,提出处置意见建议。

住建局:积极推动完善批而未供土地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土地供应条件。

城市管理局:对涉及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宗地进行处置。

商务局:对新招商项目,实施“按规招商”、“按标招商”,优先选址利用批而未供土地。

科工信局:协助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的处置。

交通运输局:积极配合推进所负责项目土地供应工作。

税务局:协助实施低效用地排查认定和处置工作。

金融工作局:协调金融机构解决企业所需信贷资金,帮助企业脱困。

法院:依法对涉诉土地案件进行审理,依法对申请执行的生效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和执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行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强力推进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实行周报告、月通报,从集中攻坚阶段开始,每周五下午,向市考核验收组报告本周批而未用土地处置进展情况。三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对涉法涉诉土地,加强政府与法院的沟通对接,协调各方加快处置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和群众对专项行动的认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别是加大对口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引导和鼓励相关土地使用权人加快盘活利用低效闲置用地,促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附件: 1.遂平县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遂平县2021年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处置任务清单

附件 1

遂平县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张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红新  县政府副县长

刘念斌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车站

街道党工委书记

员  刘  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法院副院长

张耀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城管局局长

张春华 县司法局局长

李海江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云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俊峰 县财政局局长

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秦启智 县商务局局长

刘中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清明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黎  县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总体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张云峰同志兼任。



附件2

遂平县2021年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处置任务清单

单位:亩

批而未用土地类型

序号

位置

项目名称

面积

2021年完成处置任务量

备注

批而未供土地

产业集聚区、城区及乡镇共计43个地块

1100

660

闲置土地

1

花庄老虎旦山南侧

新宜家房车露营地

12

78

2

城南玉湖南侧

聚龙湾商业

100

3

文城乡文城街西段南侧

文城农产品交易市场04D

2

4

文城乡文城街西段南侧

文城农产品交易市场04C

2

5

文城乡文城街西段南侧

文城农产品交易市场04B

2

6

文城乡文城街西段南侧

文城农产品交易市场04A

2

7

文城乡文城街西段南侧

文城农产品交易市场04A

11

合计

130

低效工业用地

1

产业集聚区南星食品厂北侧

河南欧宝丽油脂有限公司

113.9

103

2

产业集聚区、吉祥门业北侧

驻马店开发区完美妇幼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57.3

合计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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