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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旅游产业扶贫奖补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260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0

遂政办〔2018〕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遂平县旅游产业扶贫奖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0月19日









遂平县旅游产业扶贫奖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决策,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和部门职能优势,结合我县发展全域旅游实际,以发展乡村旅游为杠杆,多措并举推动旅游扶贫、助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奖补原则

群众自愿。尊重群众意愿和群众的首创精神,以群众为主,同时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旅游产业和参与产业扶贫,保持发展的多样性。

政府引导。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在公共设施、发展资金、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逐步建立起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和发展产业扶贫的服务体系。

规模发展。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连片发展、建设精品,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注重持续。坚持“保护第一、科学利用”的原则,走保护一开发一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着重加强乡村生态环境、风情风貌、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民俗文化挖掘和有效传承。严禁出现乱占和浪费耕地的现象,坚决避免盲目.发展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二、奖补对象

一是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国家田园综合体、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二是发展民宿。

三、奖补政策

一是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国家田园综合体、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且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国家田园综合体带贫户数不少于15户,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带贫户数不少于5户,按照《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遂政办(2018]13号)进行奖励。

二是对发展民宿村的外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行奖补,每个村最高奖补不超过500万元(含上级政策项目资金)。贫困户自愿发展民宿的,奖补内部设施。符合条件的,每户可再协调扶贫贷款5万元;雇用贫困户或者租赁贫困户房屋发展民宿的,实行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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