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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遂平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
浏览次数:578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7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驻马店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我县研究制定了(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以遂政办〔2022〕5号印发。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了重点任务。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落实县委、县政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到2022年底,依法依规处置违规项目。2023年底,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制度体系、监管体系、配套政策基本健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按照省、市文件相关精神,结合遂平县实际,重点确定4大项15小项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两高”项目管理。主要包含4项任务:分别是明确“两高”项目分类要求,“两高”项目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等8个行业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项目为重点;严格新上“两高”项目准入,按6种情况甄别“两高”项目,符合要求的正常推进;强化规划管理约束;实施“两高”项目台账管理,对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两高”项目建立清单,动态调整。

二是严格“两高”项目分类处置。主要包含4项任务:分别是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在建“两高”项目;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两高”项目;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和建设存量“两高”项目;深入挖潜存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政策机制。主要包含5项任务:分别是完善项目审批制度,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加强产业政策约束,新建“两高”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健全绿色电价政策,落实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取消“两高”项目电价优惠政策;严控“两高”项目投融资管理,严控“两高”项目信贷规模;全面开展用能权交易,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全部纳入省用能权交易市场。

四是加强节能能力建设。主要包含2项任务:分别是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对“两高”项目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对“两高”项目用能的预警;二是健全工作督促机制,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纳入县人民政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专项考核,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提醒和约谈机制;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问责,对违规上马“两高”项目给予支持的金融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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