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决策公开->政府文件->遂政办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1114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5

遂政办〔2022〕24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遂平县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日



遂平县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我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基〔2020〕35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总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主线,以避免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失学辍学、因贫困失学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失学辍学为目标,以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为保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要坚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政府为主体,县政府各部门协同配合组织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控辍保学问题解决。把法治导向与政策导向相衔接,不断提高控辍保学的治理能力。

(二)坚持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有教无类,强化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教育。

(三)坚持联控联保。控辍保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县政府成立由教育、乡村振兴、司法、公安、人社、残联等部门以及居(村)委会、学校参与的联合劝返工作组,细化工作流程(附件2)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协同营造联控联保的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我县控辍保学工作组织有力、高效运行。

(四)坚持标本兼治。继续把义务教育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把握重点、标本兼治,把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融合、长期规划与重点项目相配套,强化各方责任与学生意愿相统一,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每个学生得到全面而又个性发展。

三、主要目标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不断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全面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切实改善控辍保学的教育环境,建立健全控辍保学体制机制。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效实施,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教育优质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辍学。

(二)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综治中心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和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

(四)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强化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集团化办学制度。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下同)建设,完善对中心学校和村小规模学校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充分发挥中小学教材作用,注重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注重语言表达和呈现方式创新,增强教材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学乐学。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省、市、县各级培训计划优先支持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培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并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

(五)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要结合县域内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鼓励因地制宜为农村普通初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

(六)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七)精准确定辍学对象。针对贫困农村、山区以及失学辍学率可能较高的地方,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监测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切实提高控辍保学成效。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帮扶方案,统筹各类帮扶、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八)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义务教育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落实好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继续实施好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

(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乡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切实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当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要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十)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发展义务教育;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对贫困地区加大倾斜支持力度。要加大统筹力度,完善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因条件薄弱导致辍学高发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积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严格落实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加强教育审计和问责,对挪用和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的单位与个人要严肃问责。

(十一)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教育部门要每季度开展一次疑似辍学学生排查整改工作,及时将劝返不少于三次仍不复学的辍学学生情况报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并于每个季度末将季度控辍保学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上报县政府及市教育局备案,同时要及时上报新增辍学学生,做到“一生一表一档案”。教育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台账信息,劝返记录,送教记录,实时跟踪学校工作台账变化情况,及时发现疑似辍学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控辍保学常态清零。

(十二)切实解决因信教而辍学问题。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严禁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实施,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因信教而辍学。统战、宗教事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宗教界的教育引导,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讲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禁止强迫适龄儿童少年信仰宗教或者因信教而辍学,争取宗教界的配合和支持。对于目前因信教而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统战、宗教事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妥善安排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十三)坚决防止因疫辍学。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开学前,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长及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和身心状况,督促做好复学准备,按开学时间返校复课。开学后,要对学生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未返校复课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沟通,掌握学生情况,确认为辍学的要纳入工作台账管理,立即启动劝返复学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督导考核。

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辍学乡镇(街道办、管委会)的工作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进一步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持续发力,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在入学告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1、遂平县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领导小组

2、遂平县控辍保学工作流程

3、遂平县控辍保学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遂平县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进一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充分体现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普及性教育的本质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冯颖颖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 鑫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 沈志忠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冬梅  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

闫  丽  县妇联副主席

李  杰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魏效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志彬  县财政局县采购办主任

周军峰  县发改委总规划师

孙 刚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 蕾   县残联副理事长

王  升   县卫健体委副主任

张亚平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  曦  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谢  娟  灈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研  莲花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非凡   吴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钰杰   褚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倩   车站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

王忠良  花庄镇党委副书记

党 洁  嵖岈山镇副镇长

刘冬梅  沈寨镇副镇长

李金珂  常庄镇副镇长

杨  霄  石寨铺镇宣统委员

杨梦柯  和兴镇副镇长

邵 明  玉山镇副镇长

朱晓恒  阳丰镇组织委员

张宏记  槐树乡宣统委员

王宗露  文城乡组织委员

赵 辉  凤鸣谷管委会副主任

吴  锐  嵖岈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王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冬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控辍保学日常工作。


附件2

遂平县控辍保学工作流程


工作实施进程

工作流程

一、疑似辍

学排查及整

改工作

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疑似辍学排查整改、不少于3 次劝返工作

1.秋季开学前,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协同调查统计、共享信息,准确掌握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建立学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应入尽入

2.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落实“人籍一致”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学籍建立、转学、休(复)学、升学、毕业等学籍变动管理,并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全面梳理本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3.学校要做好校内减负工作,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增强校园生活吸引力。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通过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扶力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关爱,坚决防止学生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4. 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考勤请假制度,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 5 日未到校学生启动疑似辍学排查整改工作,落实专人动员劝返, 10 个工作日内连续劝返不少于 3 次。对失踪失联和劝返不成功的,建立辍学学生档案,“一生一表”,建立劝返台账上报,学校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和县教育局报告,配合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村委会(社区)启动联合劝返流程,做好辍学学生联合劝返工作。落实季度上报制度,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疑似辍学学生排查整改工作和劝返复学工作,并于每个季度末上报《季度控辍保学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

5.根据劝返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通过插班、单独编班、普职融合、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教育教学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防止辍学反复反弹

6.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即其学籍所在地)辍学的,原则上由流入地负责劝返辍学后跨县流动的,原流入地应书面通知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会同新流入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工作实施进程

工作流程

二、联合劝

返工作

由当地乡镇(街道办、管委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联合劝返工作。收到辖区内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 2 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责令限期5 个工作日复学,并根据不同情况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劝返组开展不少于3 次劝返工作

因监护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辍学的,当地乡镇(街道办、管委会)与司法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因外出打工辍学的,当地乡镇(街道办、管委会)与人社、公安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因残疾辍学的,当地乡镇(街道办、管委会)与残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并采取送教上门、远程信息化教学等方式做好就学安置工作

因早婚早育辍学的,当地乡镇(街道办、管委会)与民政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因信教而辍学的,当地乡镇(街道办、管委会)与宗教事务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辍学后失去联系的,当地乡镇(街道办、管委会)与公安等部门开展寻找失联辍学学生工作,并视情况与相关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三、联合劝返仍不复学后续及销号清零工作

由乡镇(街道办、管委会)与教育行政部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局)做好后续及销号清零工作

经联合劝返不少于3 次并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辍学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由学生和家长书面说明不复学情况,报县政府同意,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超龄后的离校标注和控辍保学台账销号工作

对身体不具备学习条件的,要按程序上报至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办理延缓

入学或休学和台账销号归档工作

贫困家庭辍学学生拒不复学的,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局)核实同意,出具批准意见,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超龄后的离校标注

和台账销号归档工作

由公安部门界定失踪失联或死亡的,做好台账销号归档工作





附件3

遂平县控辍保学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及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地 方

1 疑似辍学排查学

生数

2 疑似辍学整改完

成学生数

3 启动联合劝返学

生数

4 成功劝返的学生

5 送教上门学生数

6 办理延缓入学学

生数

7 办理休学手续学

生数

8 现存辍学学生数






































填报说明:一、1(数据)=2+3 (数据) 3(数据)=4+5+6+7+8(数据)

二、每季度第3 个月底前将此表完善后报遂平县联控联保办公室(教育局)。


相关解读:遂平县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