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345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2

遂政办〔2018〕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

府有关部门:

《遂平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专项整治行动

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018年8月10日

 


 

 

遂平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 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 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驻 马店市民政局等13 部门《关于印发<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驻民文〔2018〕131 号)要求,县政府决 定,即日起到2018年 9 月底,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 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殡葬领 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 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 强化对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 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 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 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和治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统 筹部署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目标考核,形 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依法依规,惩防结合。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 形象的突出问题,对散埋乱葬、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欺行霸 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整治,严禁以罚 代管、放任不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立足全面深化殡 葬改革大局,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 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 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分类施策,积极稳妥。 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 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做到 分类施策、依法依规、不搞“一刀切”。坚持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 属性,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 群众合法权益。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 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 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 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 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 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 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 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 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 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上旬)。

       各乡镇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和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保 障措施,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社 会公布整治行动方案、投诉举报电话。各乡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制情况、专项整治方案、设立举报渠道等信息于8 月 15 日前报遂 平县民政局。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 8 月 10 日-8月底)。

各乡镇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 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改 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 件)。8月25日前,各乡镇民政部门要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 治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报送县民政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9 月 1 日-9月中下旬)。

县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专项整 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 府反馈,推动问题解决;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深化阶段(9月底前)。

各乡镇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 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将对全 县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地把整治成果转化为制度机制和标 准规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9月 25 日前,县有关部门和各 乡镇民政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县民政局汇总后向县政府 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 要性和紧迫性,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由政府领导为组长(召 集人)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压 紧压实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殡葬服务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 加强调查研究,加大风险隐患源头防控。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综合施策,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群众反映最强烈、媒体曝光最 集中的突出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整治。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 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 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民政部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 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文明办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 生态。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 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要健全殡葬公 共服务网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符合规定的县级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火化 炉环保改造等殡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 费、价格违法行为,完善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价格管理,加大 殡葬服务价格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明 码标价等行为。

民族宗教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就宗教活动场所设立骨灰存放 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建设时间、规模、服务范围、收费 情况、是否经过民政部门批准、是否有商业资本介入等,发现问 题及时纠正解决,督促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研究制定 相关管理措施,推动宗教场所骨灰安放问题规范有序。

公安机关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 行为。在殡仪活动中有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 合法权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对在城镇街道、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停放遗体、搭建灵棚 的;在城镇街道游丧、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花、纸钱,妨碍公 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拒绝、阻碍殡葬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以 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殡葬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殡葬活动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 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查殡葬车非法改装、涉牌涉证、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优势,扎实开展殡葬 领域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依法及时就地把矛盾纠纷 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指导人民调 解员结合调解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殡葬工作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有重点地加强 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 殡葬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

国土资源、林业部门要对全县各类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及 殡葬设施(含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陵园、地宫等)摸 清底数,区分不同类型,建立整改台账,梳理和统计各类违法主 体、占地面积、地类、符合规划情况、土地林地权属等,为专项 整治行动提供全面、准确的涉土涉林数据;要履行土地林地执法 监察职责,严肃查处殡葬领域涉土涉林违法行为,重点对未经批 准违法占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转让或出租土 地林地、非法批准使用土地林地等兴建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及 殡葬设施(含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陵园、地宫等)的 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符合土地林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依法没 收后由政府妥善处置,不符合土地林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坚决拆 除和复耕复林,对构成土地林地犯罪的违法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要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落实整治责任,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清理和查处,对历史遗留 问题多、涉及面广、成因复杂等情况,积极提供国土资源林业政 策措施,依法妥善解决实际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卫生计生部门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 务等行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 严禁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违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 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太平间有关 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规范遗体信息登记、卫生消毒等工作 程序。

工商质监部门要查处殡葬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搭售商品、 捆绑服务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配合 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整治强制购买殡 葬、祭奠用品,强制或变相强制接受其他祭奠服务等违法违规行 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 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民政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规章制度完 善。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采取联合 执法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政府规划部门要合理规划全县各类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及 殡葬设施(含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陵园、地宫等),重 点对未经规划审批违法占地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各乡镇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 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 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 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 态化监管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 不断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各乡镇要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第三方 调查、电话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项整治进展 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 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 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市殡葬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 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 行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

各乡镇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 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 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 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经县政府同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成立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戚斌同志任组长,县民 政局、县文明办、县发改委、县宗教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县工商质监局、县 法制办、县规划办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张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建 立协调工作机制和定期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 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举报投 诉电话为0396-2765078。

 

附件: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


 

 

附件

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

单位(盖章):                          填 表 人 :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细则

检查方式

检查结果

 

 

 

 

 

 

 

(一)

组织领导

情况

1

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 协调机制

是否建立并切实发挥作用

查看文件、会议纪要及 落实情况等

 

2

纳入考核

是否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查看文件、会议纪要及 落实情况等

 

 

3

财政投入

是否将殡葬设施建设改造、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资金纳入预算,2017年各级财政保障情况

查看文件及落实情况 等

 

4

火葬土葬区域划分

是否以省政府文件明确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 分,近五年是否有过调整

查看相关文件及落实 情况等

 

 

5

殡葬设施规划编制与实 施

是否编制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规划,各级政府或民政部门审批情况、用地是否有保障、设施能否落地

 

查看规划文件、审批文 件、实地查看等

 

6

党员干部带头推动

殡葬改革情况

相关规定制定与执行、树立正面典型与处分违规治丧情况

查看文件、相关材料及 落实情况等

 

(二)

具有火化

功能的殡

仪馆(含火

葬场)情况

7

投资建设主体

政府、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建设情况及分类占比

查看证照、合作协议、 统计数据等

 

8

运营主体

事业单位、国企、民企或民办非企业等主体运营情况及分类占比

查看证照、相关材料、 统计数据等

 

9

死亡证明查验

死亡证明出具主体及各类主体占比

查看档案材料等

 

 


 

 

 

 

10

遗体运输

接受社会车辆运送遗体数量及占比

查看统计数据等

 

11

遗体长期存放

存放时间超过半年的遗体类型、数量及处置情况

查看统计数据、档案材 料、听取介绍等

 

12

选择性服务

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自营或外包情况,明码标价 与重要信息公开情况

实地查看、查看档案材 料等

 

13

配套安葬(放)服务

配套安葬(放)设施数量、使用、节地生态安葬等情况

查看统计数据、查看材 料、听取介绍等

 

(三) 公墓情况

 

 

14

 

 

审批情况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新建、改扩建未能依 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公墓数量及占比

查看文件、档案材料、 机构名录等

 

未能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公墓数量及占比、用 地面积及占比

查看文件、档案材料、 统计数据等

 

 

 

15

 

用地情况

采用划拨、租赁或出让方式获得土地的公墓数量及 分类占比

查看统计数据等

 

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情况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 统计数据等

 

16

土地使用

已开发使用的土地面积及占比,已使用墓穴和格位 数等情况

查看统计数据等

 

17

建设规划

擅自修改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的公墓数量 及占比

查看档案材料等

 

18

预售和出售

向不符合规定的对象预售墓穴(格位)的公墓数量及预售的墓穴(格位)数量

查看协议、统计数据及 整改落实情况等

 

19

墓穴、墓位占地面积

占地1平米、超过1平米、小于1平米的墓穴数量 及分别占比

查看统计数据等

 

20

墓位价格

墓位价格构成及定价方式,不同区间墓价情况及分 类占比;明码标价与重要信息公开情况

查看统计数据等

 

 


 

 

 

 

21

年检

近三年是否开展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公墓名称、数量和占比

查看年检材料等

 

 

 

(四) 殡葬监管

执法

22

执法机构

是否成立专门的殡葬管理事业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及数量,职工数、经费保障情况

查看文件、实地查看等

 

23

管办分开情况

是否存在管办不分的情况、具体表现形式及数量

查看相关材料

 

 

24

 

执法情况

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情况,对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治丧的执法情况,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情况

 

查看档案材料等

 

(五) 宗教活动 场所骨灰

存放

25

设施建设

未经审批建有骨灰存放设施的数量及容纳量

实地查看等

 

 

26

 

运营和监管情况

提供对象范围及收费或变相收费情况,日常监管情况

查看票据或相关档案 材料等

 

(六) 回民公墓

27

设施建设

设施数量、举办主体、资金投入、土地保障等情况

听取介绍等

 

28

经营管理

管理部门或管理主体情况,超面积建墓、违规经营等情况

听取介绍等

 

 

 

 

(七)

城镇公益

性安葬

(放)设施

29

举办主体

政府投资、引入民资或公私合办数量及分类占比

查看证照、合作协议等

 

30

审批情况

未经审批设立情况,新建、改扩建等用地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情况

查看相关材料、统计数 据 等

 

 

 

31

 

 

用地情况

采取划拨、租赁等方式或使用集体土地的数量及分类占比

查看材料、统计数据等

 

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 统计数据等

 

32

收费情况

政府定价、自行按成本定价、免费提供或变相营利等情况

查看票据等

 

 


 

 

 

 

 

(八) 农村公益

性墓地、骨

灰堂等安

葬(放)设

33

审批情况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

查看相关材料及整改 落实情况等

 

 

34

 

用地情况

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面积及占 比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 统计数据等

 

35

提供对象

向村民以外的人员出售墓穴数量及占比

实地查看、检查整改情 况等

 

36

墓穴占地面积

建造家族墓地及占地超过1平米的墓穴情况

实地查看等

 

 

(九)

农村  散埋乱葬

37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

违规土葬的数量、监管执法情况

实地查看、检查整改情 况等

 

38

骨灰散埋乱葬

在安葬设施之外埋葬骨灰、建造大墓的数量及监管执法情况

实地查看等

 

39

红白理事会等组织

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的数量、覆盖率、制定村规民约及发挥作用情况

查看材料、统计数据、 听取介绍等

 

(十)

殡仪服务 站(中心)

40

审批情况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等情况

查看相关材料、统计数 据等

 

41

经营范围

从事遗体接运、暂存等涉遗体服务的站(中心)的 数量及占比等情况

查看证照、实地查看等

 

 

(十一)

其他

42

殡葬中介服务、丧葬用品 销售

办理证照、机构数量、人员数量、业务范围、群众投诉等情况

查看证照、材料、实地查看、听取介绍等

 

 

43

 

医疗机构太平间

 

外包经营、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等情况

查看证照、材料、实地查看、听取介绍、检查 整改情况等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