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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奖补资金结余64.84万元,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遂平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要求,结余资金也要用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奖补。现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在全县公开遴选建设主体,请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申报。
申报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种植类品种鲜活农产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申报时间:2022年9月3-7日
三、建设内容:立项后新建的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申报原则: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在其他政府部门申报过政府财政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
五、申报程序:建设主体自行下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公示建设主体。如申报主体申报的设施预测奖补资金超出剩余资金存量(允许少量超出),则按照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记录的申报先后顺序确定建设主体。
五、补贴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以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不同类型的建设内容进行补贴金额测算后制定的补贴标准,以净容积为补贴计算依据。 超量完成建设任务所需补助金额大于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限额的,由按比例折算降低补贴标准。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遂平县农业农村局:0396-2763985
联系人:张海威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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