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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922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5

遂政办〔202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2〕5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2〕35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权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缴对象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在校学生(在校学生户籍所在地参保);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集中征缴时间

2022年9月20日-12月31日

三、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要确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以上,其中困难群众参保率要达到100%。要做到全民参保、应保尽保,避免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问题。

四、征收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在2022年度每人3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350元,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

下列群体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年350元全额资助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2、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人口。

下列群体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年80元定额资助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先正常缴费350元参保,然后政府定额资助部分通过各主管部门另行返还。1、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孤儿;2、残联部门认定的重度残疾人员;3、卫健体委部门认定的艾滋病患者、计生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县财政定额资助夫妇1人参加基本医保)。

上述特殊群体享受待遇名单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分别由县乡村振兴、民政、残联、卫健体委等部门向县医保局提供财政资助参保缴费人清册(与公安户籍一致的乡村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电话、电子版、纸质版)。经医保、税务部门信息甄别、比对去重后,分别反馈给各部门,再由各部门向财政局提交申请资助资金书面报告(各部门申请报告需加盖税务局、医保局公章),确保信息精准,应保尽保。

五、征缴流程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李振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强、县政府副县长周倜任副组长,县税务局、财政局、医保局、卫健体委、民政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统计局、残联、中原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成立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办公室,乡镇一把手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村(社区)“两委”中明确一名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款征缴、政策宣传、摸底调查、信息采集、催缴提醒、情况公示等工作。根据大数据分析,我县学生参保率较低,在今年的征缴工作中,要重点抓好学生参保工作,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把学生参保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生全员参保,不漏1人,并以学生参保促进有学生家庭全员参保。

(二)制定征缴计划。根据各乡镇人口基数,制定各乡镇征缴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征缴办公室要做到不漏一户、户不漏人、应保尽保。

(三)宣传发动。县政府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会议,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政策规定,安排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征缴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落实此项工作。印发明白纸、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为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国家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下达了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把医保征缴工作与激活电子凭证工作同时布置安排,努力完成任务。

(四)组织集中征缴。为进一步方便缴费人,有效降低征缴成本,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情况,积极建立“政府组织、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催缴、强化考核”的征缴工作机制,遂平县税务局、遂平县医保局与中原银行遂平县支行充分对接,成功完善征缴扫码小程序,实行扫码缴费、扫码代缴的新型集中征缴模式。此次集中征缴主要采取四种方式:

一是扫码缴费。就是缴费人直接用手机扫村、组助征员提供的中原银行账户二维码缴费即可。具体操作流程为:

1.扫描缴费二维码,授权登陆中原易收宝小程序;

2.输入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点击“参保查询”,跳转至缴费确认页;

3.缴费人核对参保地及缴费项目;

4.确认缴费金额,选择缴费服务点,点击支付;

5.缴费完成,点击“查看账单”或进入中原易收宝小程序首页,点击底部“个人中心”,即可查看缴费记录。

二是扫码代缴。就是缴费人可让家人、第三人或村、组助征员用手机扫村、组助征员提供的中原银行账户二维码代为缴费即可。具体操作流程为:

1.扫描缴费二维码,授权登陆中原易收宝小程序;

2.代缴费人输入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点击“参保查询”,跳转至缴费确认页;

3.缴费人核对参保地及缴费项目;

4.确认缴费金额,选择缴费服务点,点击支付;

5.缴费完成,点击“查看账单”或进入中原易收宝小程序首页,点击底部“个人中心”,即可查看缴费记录。

三是不能进行扫码缴费或者未进行参保登记的新增参保人员。缴费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明到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到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税务窗口协助办理缴费。

居民缴费时,如发现身份证号、姓名、参保地址错误的(含原参保信息在异地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到乡镇征缴办公室,由其统一反馈到县医保部门进行修改,或者自行到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进行修改,修改信息后再进行自助缴费。

集中征缴工作结束后,对于集中征缴期未缴费的零星缴费人员,可以采取微信、支付宝参保缴费或自行到税务大厅参保缴费。

(五)督导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所辖村(社区)“两委”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定期通报各单位征缴进度,强化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城乡居民医疗问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征缴任务按期完成。

(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县政府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并安排县财政拨付工作经费和奖励工作经费。对各乡镇(街道)分别按每参保1人1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对截至12月31日,对参保率达到99%以上且位居街道(景区)前两名和乡镇前三名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位居街道(景区)最后一名和乡镇后两名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处罚。





附件:

1.遂平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2.遂平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任务表







2022年9月23日


附件1

遂平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振南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周 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志义 县税务局局长

张 峰 县医保局局长

曹 辉 县财政局局长

彭 胜 县人社局局长

王 鑫 县教育局局长

马中培 县卫健体委主任

李向阳 县民政局局长

李世奎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邓路军县公安局政委

熊宝友 县统计局局长

张天雷 县残联理事长

李宗方 县中原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遂平县税务局,负责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具体事宜,王志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遂平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任务表

序号

乡镇

人数

1

灈阳街道

19071

2

莲花湖街道

16984


3

吴房街道

10977

4

车站街道

27626

5

褚堂街道

17870

6

嵖岈山风景区

4778


7

凤鸣谷风景区

5053

8

石寨铺镇

23689

9

沈寨镇

46716

10

和兴镇

60056

11

常庄镇

39501


12

文城乡

26551

13

花庄镇

23399

14

阳丰镇

33703

15

槐树乡

27578

16

嵖岈山镇

22418


17

玉山镇

26116

合计


432086

备注:任务目标人数不包含政府全额资助缴费人员



相关解读:遂平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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