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pgf-2022-00006 信息来源:
名称: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遂政办〔2022〕32号 主体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8-27 关键词: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遂政办〔202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遂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 25 日





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遂平县紧紧围绕快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抓手,以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为近期目标,按照《河南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豫农文﹝2022﹞18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遂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全县总面积1080平方公里,总人口56万,县域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壤肥沃、地势平坦,土壤内富含硒、锗等微量元素,适宜种植小麦、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常年播种面积170万亩以上,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50万亩以上,粮食年综合生产能力6.5亿公斤以上,被定为全国优质小麦标准化示范区、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中国好粮油生产一类示范县,河南省社会化服务示范县。2020年,通过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

近年来,遂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及时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有效地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止目前,遂平县拥有农民种植专业合作991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6家,市级27家),家庭农场605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19家),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6家,市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8。农机专业合作社109 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 2 家,市级19家 )。全县农机总动力达106.862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社会保有量4800台套,联合收割机2889台,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88.24%,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总收入17亿元。农民参与社会化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二、项目目标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扛稳粮食安全政治重任,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主要目标,重点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服务。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实行整村或集中连片作业,引导小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广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绝大部分小农户积极主动接受农业生产全托管、半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有效促进我县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目标。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区域、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项目服务区域。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65万元(第三批中央资金)。项目实施选定区域是以优质小麦种植的和兴镇、常庄镇、阳丰镇、文城乡、花庄镇、沈寨镇、石寨铺镇、褚堂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等乡镇为项目实施重点区域,示范辐射带动其他乡镇、村(居)订单小麦种植面积(连片)和其他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强烈的村(居)共约5.889万亩,占全县小麦种植面积的7%左右。三年内禁止在同一区域内重复实施作业。

2、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9月至11月(因不可抗拒天气等原因可以跨年度实施)。

3、项目主导产业。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导产业为优质小麦生产整地作业环节。

4、项目补助环节。按照《河南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财政资金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根据我县农业生产现状,决定对小麦生产的整地环节实施作业补贴,具体补贴农作物生产中的秸秆还田、深翻和旋耕等整地作业环节。

(二)作业标准

1、小麦种植秸秆还田作业标准:玉米秸秆含水率为小于等于15%或大于等于30%的作业条件下,秸秆粉碎还田长度合格率(合格粉碎长度水稻秸秆≤15cm,玉米秸秆≤10cm)应大于等于85%,残茬高度应小于等于8cm,抛洒不均匀率应小于等于20%,漏切率应小于等于1.5%且无明显漏切。

2、小麦种植深翻作业标准:耕深在25cm以上 ,打破犁底层,耕作均匀无漏耕现象,达到疏松土壤,加深耕作层,增强土壤蓄水保肥能力。

3、小麦种植旋耕作业标准:通过旋耕,麦田整地达到平、齐、碎、净、实等标准,确保苗齐、苗匀、苗壮,为小麦优质高产奠定基础。

(三)优选服务组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公开招标程序,择优录用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项目实施主体。承接项目实施的社会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家庭农场、农业种植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公司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实现以项目实施带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高质量发展。

2、承接项目实施的社会服务主体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一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农机、农技人员。

4、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组织机构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社会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根据项目作业量统计需要同意购买并安装相关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并且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所需要条件。

(四)确定补助标准和确认作业面积

1、项目补助标准。以近三年小麦生产的整地环节秸秆还田、深翻、旋耕的市场服务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各环节服务价格为:秸秆还田作业50元/亩,深翻作业60元/亩,旋耕作业40元/亩。依据作业环节服务价格制定以下项目补助标准:秸秆还田作业50元/亩+深翻作业60元/亩+旋耕作业40元/亩,共计150元/亩,每亩补助标准为作业价格的30%,合计每亩补助45元;服务作业面积5.889万亩。项目实施作业补助标准最终以招标采购价格为准。

2、实施面积确认。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测,深翻作业机械要求安装监测设备。监测数据作为项目实施作业面积的主要依据。作业服务组织必须按照方案要求提供有关服务,并提供作业相关证明资料,以备验收存档。本年度该项目实施区域不能与相同类(深松)项目重复。

(五)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根据作业面积和作业标准,实行先服务后补助的办法,经验收合格后按照补助标准拨付给实施项目的社会化服务作业组织。对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生产主体的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该项目服务小农户补助资金不低于60%,服务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不高于40%。

(六)检查验收

1.抽查复核。县农业农村局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服务对象、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每个项目实施乡镇2个村,每村5户;随机抽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例30%,形成抽查报告材料上报给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乡、村确认。项目完成后,所在乡镇(村)配合项目验收组对服务对象、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复核验收,由项目实施村出具作业面积确认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验收报告。对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撰写检查验收报告,按实际合格作业面积作为拨付补贴依据。

(七)兑付补助资金。验收结束后,及时汇总有关资料,组织服务组织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八)绩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目标,及时进行效果分析,认真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绩效评价采取公正公开、客观真实的原则,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管理机制创新、资料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对服务对象的生产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项目实施流程

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时间:2022年9月——2022年12月底。具体安排如下:

1.工作方案制定阶段。7月15日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初步确定项目实施区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优选确定服务组织、签订协议阶段。按照公开招标选择作业组织的原则,8月底之前确定作业组织,合理分配项目面积,及时签订作业合同;作业服务组织在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各乡(镇)的指导下开展作业服务。

3.提供作业服务阶段。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小麦种植整地作业时间9月—11月。

4.督导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月,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同步进行督导、抽查复核并及时验收。

5.拨付补助资金阶段。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审批手续完成后,12月份报送县财政局兑付补助资金。

6.总结阶段。11-12月,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将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保障经费。县财政拨付工作经费20万元,具体监督指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试点工作。

(三)确保资金安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试点工作无关的开支,防止截留、挪用、延期支付等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五)宣传培训。对参加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机械作业培训,确保项目作业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相关解读:《2022年遂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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