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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遂平县人民武装部遂平县关于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意见
浏览次数:683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01

遂政〔202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不断提高兵员征集质量,为部队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大学生征集有关经费保障问题的通知》(豫财行〔2016〕234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马店军分区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驻政〔2016〕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本意见仅适用于遂平籍且2022年及以后在本县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985”、“211”、“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通过考核的形式,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三、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招录,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考、招录。招录前,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向上级申报从全县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招录员额中分别拿出10%的比例,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经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乡镇(街道)专武干部空缺时,主要从我县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组织招录。

四、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给予笔试加分奖励。按照《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报考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报考县直单位的笔试再加2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再加4分。

五、已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保留编制和人事关系,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服役期间晋升中级工以下技术等级的直接晋升。退役后,在认定或评审初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时,服役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管理岗位人员比照同类人员,服役年限计入任职年限。

六、给予从本辖区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本科毕业生每人奖励50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奖励4000元。所需费用由县人民政府承担,随优待金一并发放。

七、对进藏或到国家发布的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本科、专科学生分别再一次性增发3000元、2000元补助,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统一安排。

八、对返回本辖区应征的大学毕业生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并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少于10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费用由县人民政府承担,随优抚金一并发放。

九、在完成年度大学毕业生征兵任务的前提下,对超额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单位,每多征集1名大学毕业生奖励10000元,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统一安排;对单位和个人在评优评先、个人调整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十、对未完成大学毕业生士兵征集任务的单位及领导,取消当年武装工作相关表彰奖励项目评先资格。每少征集1名大学毕业生罚款10000元。未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且总评后3名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在县党管武装工作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

十一、凡符合上述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征青年,入伍后在部队违法违纪的或未服满义务兵最短期限被部队退回的,取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资格。

十二、县委、县政府每年组织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对全县大学毕业生征集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政策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遂平县人民政府        遂平县人民武装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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