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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pgf-2022-00013 信息来源:
名称: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遂政办〔2022〕47号 主体分类: 遂政办
发布日期: 2023-01-02 关键词: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遂政办〔202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管委会:

《遂平县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31日






遂平县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确保冬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根据《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制定我县2022-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群众自救”的原则,根据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入户调情况,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分段实施,切实保障冬春期间受灾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必须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款物发放公开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二)坚持灾民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受灾群众做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款物,把救灾款物主要用在重灾乡镇(街道、管委会)和重灾户生活救助上,最大限度发挥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

三、具体实施

2022年8月份以来,由于持续的异常高温少雨天气,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使得土壤墒情大减,农作物旱情明显。我县遭受了一次干旱灾害,这次干旱灾害造成我县凤鸣谷景区管委会、嵖岈山镇、常庄镇、花庄镇、石寨铺镇、沈寨镇、槐树乡、阳丰镇、玉山镇、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褚堂街道办事处、和兴镇、莲花湖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吴房街道办事处、文城乡16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农作物受灾减产,共造成65644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6605.64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765.6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606.96 万元,全部为农业损失。

据前期调查摸排和分析评估,我县2022年-2023年冬春需救助的人口共22971人。

(一)救助程序。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对救助款物的发放要实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救助时段。当年12月至次年5月。重点解决因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当年冬令或次年春荒期间需要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救助范围。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临时困难的家庭和人员,包括:因灾倒房重建户、农作物减产绝收户、受灾已脱贫户、受灾低保户、受灾低保边缘户等受灾困难家庭和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优抚对象及残疾人等。

四、划分救助档次,提高救助效果

(一)根据救助资金总量,受灾群众困难程度,实际救助人数。根据本年度上级拨付资金数,加上本级年度匹配资金20万元,一次性拨付。

(二)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依据省定的指导标准“人均不低于130元不高于300元且户均不高于2000元”基本标准和“视情提高救助标准”的要求,按照需救助的紧急程度进行分类排队,实施分档救助,严禁平均分配。

(三)救助方式。资金发放原则上采用“一卡通”方式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可发放现金,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五、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一)制定乡镇级具体实施方案。各受灾乡镇(街道、管委会)根据拨付的救助资金总额和物资数量,依据分档救助标准,结合重灾区域、受灾户的困难程度和实际要救助的人数,制定当地的具体实施标准和发放方案。

(二)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各受灾乡镇(街道、管委会)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核定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基数,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和农户家庭,开展需救助对象核查,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受灾需救助人口数量,核准救助对象时,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三)公开发放救助款物。救助款物的发放要实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资金发放原则上采用“一卡通”方式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可发放现金。

(四)建立完善的救助工作台账。登记救助人员信息,完善救助资金、物资的流向手续,规范救助工作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按要求填写相关救助工作表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各受灾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积极争取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深入基层了解受灾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提高工作预见性和前瞻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组织专门力量,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解决受灾群众基本困难。各受灾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强化监管,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及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要指导受灾村庄和村两委人员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消除基层顾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将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受灾群众心中。

(三)加强款物监管,严肃救助工作纪律。各受灾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监督指导各村庄冬春救助款物的具体发放工作,严格救助程序,搞好民主评议,实施重点救助,要公平公正,防止优亲厚友。要加强救助款物监管,严禁违反规定挪用、截留、贪污救助款物。要主动公开救助信息,配合审计、纪检跟踪监察,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冬春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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