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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遂平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103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3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县域小型水库运行管护,发挥小型水库功能和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遂平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出台的目的

全面建立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适应遂平县情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所称小型水库是指总库容为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水库,分为小(1)型水库和小(2)型水库。小(1)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水库,小(2)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1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本数)的水库。

《管理办法》共分为六章,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第三章: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第四章:防洪度汛,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六章:责任”。“总则”明确了小型水库管理主体、经费、管护机制,全面提小型水库管理养护水平。“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明确了小型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桩,明确了小型水库县水利局负责规范和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明确了应当在保证安全和河流生态基流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明确了维修养护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防洪度汛”明确了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制定小型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依法报县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安全管理”明确了下宋水库管理所(县小型水库管理中心)对核准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或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治理经费,明确治理责任,按要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责任”明确了小型水库管理工作重要意义事关社会稳定、工程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涉及县、乡、村、组、户各方利益,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应履行的相关职责,群策群力,全面做好小型水库管理工作。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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