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
食药监所所长华雯倩传达了市、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双节”期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通知,并对做好2020年双节期间食品流通安全工作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了约谈。
一是各食品经营户要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在进货时要认真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向供货者索要并留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要求内容的销售清单,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傍名牌”食品、“山寨”食品进入市场。尤其是要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身份证、如实记录送货车的车牌号,确保一旦发现问题食品,“来源可追”。
二是要学法、知法、畏法、守法,强化其食品安全自律意识。
三是要做到不购进无证无票食品,不购进“五无”( 无标签标识、无生产许可、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傍名牌”食品、“山寨”食品。
四是要重点检查白酒、饮料、乳制品,发现送货车有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的要及时报告。
五是要严查农贸市场牛羊肉,不得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猪、牛、羊肉等各类肉品和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口冷冻肉品,严防病死畜禽、走私肉品流入市场,坚决防止出现“白条肉”。
六是要对存放冷冻肉品的经营户严格管理,不得贮存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
市场监管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始终坚持严管重罚的理念不动摇,加大对“双节”期间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希望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查验关,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双节期间食品安全。
记者周涛通讯员张红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