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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502 投稿:管理员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3-01

近日,遂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背景及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年份为普查年份。国务院于2019年10月31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制定下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同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二、普查的标准时间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对象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遂平县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遂平县、现在县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遂平县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遂平县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四、普查方式和内容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普查信息。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

五、人口普查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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