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浏览次数:445 投稿:县生态环境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3

遂环审〔2020〕3号


关于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有限公司技术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8675375468Y)上报的由黄冈翱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属于技改,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遂平县产业集聚区(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有限公司院内),占地面积1000 m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拟拆除厂区现有的纤维生产线一条,改建一条PVA胶棉制品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m3PVA胶棉制品。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醛、HCI工艺废气经过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送入现有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厂区现有8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2、废水:蒸汽冷凝水会用于醛化车间,不外排;脱水工序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遂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边角废料、残次品、原料废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收集后外运至遂平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三)落实《报告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本项目技改后不新增排污总量,全厂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1.874t/a、氨氮0.102t/a、非甲烷总烃1.0894t/a。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非甲烷总烃控制指标从现有工程排污总量中替代。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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