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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教〔2019〕118号
遂平县教育局关于
印发《遂平县学校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 - 2022年)》、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长效机制,将学校管理考核考评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大力提升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水平,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座谈讨论基础上,制定了《遂平县学校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本考评办法将在试行中继续征求意见,适时修订完善。
注:以往有关学校管理考评的文件不再执行。
遂平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日
遂平县学校管理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客观公正的学校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活力,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形成务实高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校管理考核,是指县教育局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及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成效进行考察核实,量化积分,综合评价,以此作为对学校评优评先和对校长及班子成员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考评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进学校管理量化考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树立“以学校发展论本领,以教育质量论业绩,以贡献大小论奖惩”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推进学校管理提升水平,建立公平竞争的良性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为遂平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第四条 管理考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群众观点和实践观点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学校发展实绩,又注重师生群众评价,全面客观考评学校、评价学校班子,体现考评科学公正。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安排,突出重点工作考评,体现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
(三)坚持客观公正、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分层分类设定考评内容。
(四)坚持创先争优、奖惩挂钩的原则。认真兑现奖惩,以实绩评价学校工作,突出导向作用,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五)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原则,主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进行考评,既完善系统,又简便易行。
第二章 考评范围和分层分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第六条 管理考评分六个类别:
(一)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乡镇中心学校;
(三)城乡初级中学;
(四)城区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及乡镇第一小学;
(五)村级小学、教学点;
(六)城乡公、民办幼儿园;
考评时,城区各类别学校重点关注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情况,看发展,看特色亮点,看工作成效。
第三章 考评内容
第七条 管理考评内容的制定以对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的考评为主,关注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考评内容不再单独制定,考评时以学校管理的考评结果列序排队。
第八条 管理考评由年度管理综合考评(含过程性督导检查)、教育教学成绩、荣誉奖项三部分构成,实行百分制考评,并在百分制基础上实行加扣分、否决制度。
第九条 学校管理考评基本项目:
(一)加强教育党建工作;
(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五)引领教师专业进步;
(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七)营造和谐美丽环境;
(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第十条 管理考评荣誉奖项和加扣分项目:
(一)荣誉奖项因素
1、特色管理:学校在常规管理、素质教育、教学教研和学生个性培养等方面有自己独特、优质、稳定的特色风格,在同类学校有影响,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酌情奖励。
2、教学质量:高中阶段学校当年高招成绩在全市同类学校位居前三位;初中阶段中招综合评估位居前六位;小学在全县统一组织的综合素质调研中居前八位按名次奖励。在高招、中招和小学综合素质调研中进步较大的,酌情奖励。
3、荣誉奖项:学校在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开展的活动中获得表彰的,按级别、名次奖励。
(二)加分因素
在学校管理、教师成长、学生培养及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受到上级部门嘉奖或为我县争得荣誉的,经教育局党组确认,给予加分。
(三)扣分因素
1、年度发生违纪违规事件受到上级或教育局党政纪处分。
2、年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信访稳定事件。
3、年度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事)件。
(四)否决因素
1、年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2、年度校级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3、年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信访稳定事件。
第四章 考评办法
第十一条 管理考评工作在教育局学校管理考核评价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考核评价办法,对考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
第十二条 负责各单项工作考评的各股室、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及考核评价办法要求,根据各自的业务职能,科学制定量化考评细则。
(一)年度教育教学成绩由基础教育、基础教研等部门负责考评;
(二)年度荣誉奖项由有关股室在局党组同意或指导下评选颁发;
(三)年度公、民办幼儿园由基础教育部门和民办教育部门负责考评;
(四)年度职业成人教育由职业成人教育部门负责考评;
(五)年度加分由办公室、督导室等部门负责认定;
(六)年度扣分由监察信访、综治安全等部门负责认定;
(七)非普惠性学校(幼儿园)不得参评先进单位。
第十三条 各单项工作责任股室、部门要做到平时工作日常考评,中心工作跟踪考评,综合工作年度考评,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工作实绩,并及时将考评结果报局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把各项工作的考评结果分不同权重按计分办法进行汇总,计算出各级各类学校考核评价最后得分,年终进行总评。
第十四条 教育局负责对局直学校,乡镇中心校、初中、中心小学(含乡镇一小)进行考评,分类排序。其中,对乡镇中心校的考评以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和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辖区小学及公、民办幼儿园的成绩,综合计分排名。乡镇各其他小学考评工作由中心校负责,并上报结果。对各乡镇村级小学教学点的考评,与成建制小学一样对待,不降低标准。
第十五条 考评办公室根据考评单位的最后得分情况,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序。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占总数的20%左右,良好等次占总数的20%左右,不合格等次占总数的10%左右,其余为合格等次。校级干部排名以学校排名确定。
第五章 考评计分办法
第十六条 基本项目(100分)
(一)加强教育党建工作(10分);
(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10分);
(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10分);
(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10分);
(五)引领教师专业进步(10分);
(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30分);
(七)营造和谐美丽环境(10分);
(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10分);
第十七条 荣誉奖项
按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执行,具体见附则。
第十八条 总分计算
学校年度管理考评得分(40%)、教育教学得分(50%)进行折算后,考虑荣誉奖项得分(10%)、加扣分(直接加扣)项目因素,根据各学校的最后得分进行分类排序。
第六章 结果运用
第十九条 对学校管理考评结果的运用:年终评选学校管理先进单位,在全县进行表彰,并优先推荐参评省市级文明学校、市级综合办学水平优秀学校等荣誉,对校长和班子成员在干部使用中优先考虑。设立突出贡献奖和特别奖,表彰作出贡献的学校和领导班子成员。
凡第一年考评被一票否决或排序最后一名的学校,教育局党组将视其情况对校长及其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校长及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交流提拔;第一年考评排序后三名的学校,进行重点监控;连续两年考评排序后三名的学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排序最后一名的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经行处理。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 实行公示制度。将学校管理考评得分情况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 实行举报制度。通过设置举报电话(4900720、4900713)、举报邮箱(spxjtjjxg@126.com、spxdds@163.com)等办法,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证。
第二十二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查证属实的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批评和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附件:遂平县学校管理考评细则(试行)
附件:
遂平县学校管理考评细则
(试行)
一、 加强教育党建工作(10分)
1.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2分)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及实施方案。(2分)
3.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实行党组织主导,校长具体负责的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党组织,配足配强党组织及负责人,全面提升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2分)
4.办学方向明确,办学思想端正,有学校发展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把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党组织重要任务。(2分)
5.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为学校教育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营造良好氛围。(2分)
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10分)
(一)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1分)
6.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1分)
7.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1分)
8.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1分)
(二)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9.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1分)
10.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1分)
11.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1分)
(三)满足需要关注学生需求
12.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不让一名学生受到歧视或欺凌。(1分)
13.坚持合理便利原则满足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需要,并为其学习、生活提供帮助。创造条件为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教师。(1分)
14.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情感关怀,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交通、营养改善需求,寄宿制学校应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服务人员。(1分)
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10分)
(一)提升学生道德品质
15.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0.5分)
16.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0.5分)
17.统筹德育资源,创新德育形式,探索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等多种途径,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0.3分)
18.把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评价工作。(0.2分)
19.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将德育工作经费纳入经费年度预算,优化德育队伍结构,提供德育工作必须的场所、设施。(0.5分)
20.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依据相关学科课程标准,落实多学科协同开展法治教育,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0.5分)
(二)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21.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0.5分)
22.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0.5分)
23.落实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0.5分)
24.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0.5分)
(三)增进学生身心健康
25.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按照标准建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积极开展心理辅导。(0.5分)
26.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使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配齐体育教师,加强科学锻炼指导和体育安全管理。保障并有效利用体育场地和设施器材,满足学生体育锻炼需要。(0.5分)
27.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经常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每年举办全员参与的运动会。(0.5分)
28.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重点监测学生的视力、营养状况和体质健康达标状况,及时向家长反馈。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质体能健康状况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0.5分)
29.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非寄宿制初中、小学在校时间控制在7小时、6小时以内,确保学生课间和必要的课后自由活动时间,统筹安排并控制各学科课后作业量。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0.5分)
30.保障室内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黑板等设施达到规定标准,端正学生坐姿,做好眼保健操,降低学生近视新发率。(0.3分)
(四)提高学生艺术修养
31.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开设书法课。利用校本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学校特点的艺术教育选修课,培养学生艺术爱好,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一项艺术特长。(0.5分)
32.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师,设置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0.2分)
33.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0.5分)
34.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学校积极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0.3分)
(五)培养学生生活本领
35.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为学生提供劳动机会,家校合作使学生养成家务劳动习惯,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0.5分)
36.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充分利用各类综合实践基地,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寒暑假布置与劳动或社会实践相关的作业。(0.5分)
37.指导学生利用学校资源、社区和地方资源完成个性化作业和实践性作业。(0.2分)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0分)
38.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教师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和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4分)
39.教师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3分)
40.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强制学生订购保险、校服、学生奶、教辅资料等,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3分)
五、引领教师专业成长(10分)
(一)加强教师管理
41.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待遇保障机制。落实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津贴等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分)
42.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做好教师后勤服务,丰富教师精神文化生活,认真落实教师减负规定,减少社会性事务,减缓教师工作压力,定期安排教师体检,保障教师福利待遇。(1分)
43.重视离退休教师管理,定期看望离退休教职工,组织老党员老同志过好组织生活,切实保障离退休教师权益。(1分)
(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4.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熟练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0.5分)
45.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校本教研,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等活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1分)
46.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制订班主任队伍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交流、培训和基本功比赛,提高班主任组织管理和教育能力。(1分)
47.推动教师阅读工作,引导教师学习经典,加强教师教育技能和教学基本功训练,提升教师普通话水平,规范汉字书写,增强学科教学能力。(0.5分)
48.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应用能力,强化实验教学,促进现代科技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1分)
(三)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49.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订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0.5分)
50.按规定将培训经费列入学校预算,支持教师参加必要的培训,落实每位教师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要求。(1分)
51.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促进教研、科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发挥校本研修基础作用。(1分)
52.鼓励教师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教研活动,建设教师学习共同体。(0.5分)
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30分)
(一)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
53.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2分)
54.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学校、社区资源条件,科学规范开设校本课程,编制课程纲要,加强课程实施和管理。(2分)
55.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实践交流活动。(2分)
56.创新各学科课程实施方式,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引导学生动手解决实际问题。(3分)
57.定期开展学生学习心理研究,研究学生的学习兴趣、动机和个别化学习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改进课程实施和教学效果。(2分)
(二)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
58.定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建立基于过程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统筹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环节,主动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教学。(3分)
59.因地制宜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分)
60.创新作业方式,避免布置重复机械的练习,多布置科学探究式作业。可根据学生掌握情况布置分层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2分)
(三)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
61.对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指标体系,进行监测,改进教育教学。(2分)
62.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2分)
63.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依据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察。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2分)
(四)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
64.按照规定配置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生均教学设备值达到国家、省定标准并逐年增长,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资产台账,定期维护保养。(2分)
65.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加强图书馆建设与应用,提升服务教育教学能力。建立实验室、功能教室等的使用管理制度,面向学生充分开放,提高使用效益。(2分)
66.教学功能室配套够用,图书、仪器、计算机等教学仪器设备达到国家、省定标准,充分满足教育教学需求。(2分)
七、营造和谐美丽环境(10分)
(一)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67.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体系。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1分)
68.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使用校车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分)
69.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不法分子入侵、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认真落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有关要求。(0.5分)
(二)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
70.学校基础设施条件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1分)
71.配备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学校教育、教学及生活所用的设施、设备、场所要经主管部门检测、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标准后方可使用。(1分)
72.定期开展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校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0.5分)
73.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落实日常卫生保健制度。(0.5分)
74.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卫生教育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0.5分)
(三)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
75.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突出强化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教育,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技能。(1分)
76.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及疾病预防、营养与食品安全以及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知识和技能,提升师生健康素养。(1分)
77.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能力。(0.5分)
(四)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
78.立足学校实际和文化积淀,结合区域特点,建设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思想的学校文化,发展办学特色,引领学校内涵发展。(0.5分)
79.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合理设计和布置校园,合理利用空间和墙面,建设生态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发挥环境育人功能。(0.5分)
80.每年通过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等形式,因地制宜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0.5分)
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10分)
(一)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
81.每年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施教、依法治校能力,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0.5分)
82.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健全完善章程执行和监督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0.5分)
83.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客观评估办学绩效。(0.5分)
84.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便捷规范的办事程序,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0.5分)
85.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和内审工作。(0.5分)
86.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法制事务,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认真排查各种矛盾,及时化解各类纠纷,防患于未然,确保教育大局稳定。(0.5分)
(二)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87.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领导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0.5分)
88.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校务会议,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1分)
89.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校务信息,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保证教职工、学生、家长、相关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0.5分)
90.建立问题协商机制,听取学生、教职工、责任督学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化解相关矛盾。(1分)
91.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引导学生自我管理或参与学校治理。(0.5分)
(三)构建和谐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
92.健全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立家长学校,设立学校开放日,提高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参与度,形成育人合力。(1分)
93.引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密切学校与社区联系,促进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1分)
94.主动争取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改革发展。(1分)
95.有条件的学校可将体育文化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所在社区居民有序开放。(0.5分)
九、荣誉奖项和加扣分
(一)荣誉奖项因素
96.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颁发荣誉奖项,给予计分。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颁发荣誉奖项,给予计分。具体为: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市级15分、县(局)级10分(获同一项工作奖项,取最高分)。参加文体大赛获各级奖项的,计分同上。
97.各级日报社、电视台,各级教育网站、教育工作通报发稿给予计分。具体计分为:县(局)级:2分、市级:3分、省级以上5分。
98.学校指导资助教师承担教科研课题、成果(综合实践活动)结题或获奖的,给予计分。具体为: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学校指导资助教师参加优质课大赛获二等奖以上,给予计分: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
99.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学科类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者,每名学生奖励该校5分、3分、2分(最高计15分)。
100.其它非官方网络、网站以及晚报、特刊、增刊发稿不予计分;学会、协会、联合会等颁发的奖项荣誉,若没有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或表彰文件上无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公章,不予计分。
101.以上分数汇总之后,按满分10分进行折算。
(二)加分因素
102.工作成绩显著,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受到上级部门嘉奖或为我县争得荣誉的,经局党组确认,给予5分或10分的加分。
103.加分直接从折算后总分上累加,不再折算。
(三)扣分因素
104.年度学校发生违纪违规事件、信访维稳事件或其他不良影响事件的,受党政纪处分的,警告1次扣5分,记过(严重警告)以上1次扣10分。
105.扣分直接从折算后总分中扣除;一票否决的单位不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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