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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平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1074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6


遂政〔2020〕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遂平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0月14日



遂平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

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探索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5 号)和《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14 号)文件要求,就开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针对全县农村点多、面广、路远的实际,加快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村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各乡镇要做好创建工作,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并逐步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分类模式、路径,扎实、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创新,多方面探索,高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处运体系。

(三)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2020年底前,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分类方法,并在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和兴镇、阳丰镇、玉山镇、嵖岈山镇)进行试点;2021年底前有半数以上乡镇(花庄镇、文城乡、常庄镇、石寨铺镇)、2022年底前所有乡镇(槐树乡、沈寨镇);2023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到2024年,全县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底前,各乡镇要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召开工作部署动员会,启动创建示范试点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示范创建。2020年9月底前,对试点启动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和总结,制定阶段任务和工作计划。10月底前,示范创建乡镇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村庄保洁机制。示范试点乡镇的村庄,要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用场所或容器,对可降解、不可降解、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标识。取消所有敞开式垃圾池。有毒有害垃圾送相关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12月底前,示范试点的乡镇要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初步形成"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乡镇分类转运"的收运体系。示范乡镇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培训,做到户户知晓、人人了解。

(三)总结推广。2020年底前,对各示范试点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分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各试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制定各项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对不符合、达不到分类示范试点标准的,取消示范资格。到2024年,在总结前期示范乡镇经验的基础上,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垃圾分类和处置方法

(一)分类的方法。农村生活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腐烂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果壳瓜皮、杂草、植物残枝落叶等。

2.不可腐烂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灰土、灰渣、建筑垃圾、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

3.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血压计,农药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包括污染的塑料袋、餐巾纸、纸杯、快餐盒、烟蒂、废弃旧陶瓷、卫生间废纸、纸巾等。

(二)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单独投放、暂存。

(三)分类处理。对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堆肥池或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对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对不可腐烂且不可回收垃圾,如,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定期用专用车辆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灰土、灰渣、建筑垃圾等,就地进行消纳处理;对有毒有害垃圾,由专业公司及时送往危废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对其他垃圾,由专业公司定期用专用车辆运送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各乡镇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用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户付费制度,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保障到位。

(三)强化督导。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乡镇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暗访督导,对工作推进较快、成效明显的示范试点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并将经验做法向全省全国推广。对进展较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督导考核机制。

(四)宣传引导。各示范试点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开展相关社会团体培训和志愿者活动,动员学校学生、社会志愿者和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由“要我分”为“我要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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