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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遂政土[2021]41号 经遂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遂平县自然资源局对SP-2021-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公开竞价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在遂平县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3日前登陆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7时30分(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7时30分。 五、SP-2021-35号宗地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定于:2021年12月15日09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持经网上确认的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遂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竞得人与遂平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县财政。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让人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96-4900361 承办方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6-3222656
数字证书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838648654
遂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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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遂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遂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SP-2021-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河南省遂平县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委托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的地产交易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规划红线面积) |
用地 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出让起始价(万元/亩) |
竞价增幅(万元 /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SP-2021-35 |
职教园区东侧、希望大道南侧 |
56207.1平方米(84.31亩) |
教育用地 |
50 |
不高于1.0 |
不高于30 |
不低于35 |
20.00 |
5.00 |
350.00 |
(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流程:会员注册,办理数字证书,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报名,缴纳保证金,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按照限时竞价流程要求参与报价。)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在遂平县境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用地单位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登录方式:输入(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驻马店市)页面,点击土地交易登录窗口,进入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出让宗地信息或参与竞买活动。
凡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一)注册会员、办理数字证书
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的竞买人必须为注册会员并办理数字证书。如果为联合竞买,联合竞买各方都必须为注册会员,并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为主竞买人,由主竞买人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USBkey)的办理,请按照《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栏中。
(二)出让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3日通过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出让公告;
2、宗地界址图;
3、用地规划条件;
4、宗地红线图;
5、拍卖出让须知;
6、竞得人入选证明;
7、其他相关文件。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必须认真阅读相应收款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指南》,《竞买保证金交纳指南》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栏中。交纳保证金时,付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交入的款项无效。如果为联合竞买,必须按申请时填写的联合竞买各方的名称及对应的出资比例分别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否则交入的款项无效。
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时,首先应选择一家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一旦确定,不能更改),网上交易系统会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交入随机生成的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交入其他银行或其他账号均视为无效交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对应一宗出让土地,同时竞买多宗出让土地的,应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审查,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向申请人发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竞买人具有竞价资格,参与该宗地限时竞价活动。未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五、拍卖出让流程:
(一)、公布拍卖信息
出让人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幅度等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挂牌公布。
(二)、网上拍卖竞价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拍卖截止前竞买人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方可参加拍卖截止后的系统询问和限时竞价环节。
(三)、拍卖截止
拍卖截止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竞买人没有一次有效报价的,拍卖不成交。在公告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竞买人有过一次或一次以上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无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有保留底价的:
(1)在拍卖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确
定为竞得入选人。
(2)在拍卖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网上限时竞价
1.拍卖期限届满后,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内作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4分钟未提交的,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2.拍卖期限届满,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经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3.网上限时竞价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任一时刻产生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产生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4分钟倒计时。4分钟倒计时截止,没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确认网上限时竞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4.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拍卖期限内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5.未设底价的,以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
(五)、出让结果公布
六、拍卖竞价规则
(一)、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报价规则为:
1.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2.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至少1个加价幅度,也可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自行报价。
只有满足竞买加价幅度等竞买条件的报价方为有效,网上交易系统才予以确认并即时更新目前最新报价。
(二)、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三)、网上交易设定的所有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人、竞买人应当尽量避免在规定交易期限截止前的最后时刻进行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报价、竞价等操作,以防止因网络延迟或繁忙堵塞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受理。
七、确认竞得入选人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成交结果并将竞买人确定为竞得入选人。
八、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
拍卖出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持网上确认的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遂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竞得人按要求与遂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该宗地出让合同。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县财政。
审查文件包括:
(一)、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资料下载中打印)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在保证金查询栏中打印)
7.申请登记表、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8.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在保证金查询栏中打印)
5.自然人报名必须符合: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资料下载中打印)
6.申请登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7.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资料下载中打印)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在保证金查询栏中打印)
7.申请登记表、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8.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协议中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公司的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不变。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在保证金查询栏中打印)
6.申请竞买人必须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7.申请登记表、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8.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在保证金查询栏中打印)
5.申请竞买人必须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6.申请登记表、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我的文档中打印)
7.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七)、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八)、申请人应当于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报价及限时竞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报价及限时竞价。
(九)、出让结果公布
出让人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驻马店土地招拍挂网、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媒体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在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及附件,可以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如有疑问应在2021年12月13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出让人或遂平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并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竞价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未取得竞得入选人资格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应当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办理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相关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本宗地拍卖出让设有保留价。
(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应及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出让人缴纳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逾期不足额缴纳者,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竞得人应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税后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八)申请人、竞买人应当尽量避免在规定交易期限截止前的最后时刻进行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报价、竞价等操作,以防止因网络延迟或繁忙堵塞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受理。
(九)本次拍卖出让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单位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十)其他事项
1、该宗地现状基础设施条件下的净地出让(竞买申请人应实地踏勘)。宗地内地上和地下附属物(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由相关部门按有关法律规定协调处置。
2、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住宅30日,商业及其他60日)内一次性缴清。
3、新增建设用地的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和交易佣金及其他相关税费由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4、工业用途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按要求到县自然资源局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商业住宅等其他用途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内到遂平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到县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在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6、如果宗地出让设有保留底价。宗地保留底价由县政府出让会审会在挂牌出让前集体研究确定,在出让活动结束前必须保密。
(十一)应急处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在原公告的发布渠道发布中止或终止出让公告,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
(1)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
(2)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变更,对土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
(3)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因上述相关情形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中止网上交易活动的,相关因素排除后,出让人应当按原途径发布恢复交易公告,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出让。
2、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交易的,或者竞买人的数字证书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网上交易不因此中止或终止。
(十二)法律责任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交易的,或者竞买人的数字证书丢失或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4、竞得入选人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约定条件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参与网上交易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信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出让人、承办人有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保存竞买人在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中的所有记录,作为其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的证明。
7、申请人申请联合竞买的,在提交联合竞买申请时,联合竞买申请人共同选定其中一方作为主竞买申请人,代表联合竞买申请人各方参与网上交易竞买活动。
主竞买申请人在网上实施的竞买活动,均视为联合竞买申请人各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联合竞买申请人各方共同承担。
8、竞买人应认真仔细填写有效的竞买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申请竞买、报价或无法退款等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申请人、竞买人(受托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视为申请人、竞买人(受托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竞买人承担。
10、由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申请人、竞买人不能及时完成网上注册、下载有关文件、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报价、竞价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除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11、因申请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或没有及时在网上交易期限截止前进行有效报价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三)我单位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数字证书办理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17838648654
遂平县自然资源局
遂平县地产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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