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遂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569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7

近日,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遂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文件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引领,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文件要求。

三、出台目的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通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人才建设,全力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等全面协调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五是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六是注重中医药文化普及与传播。七是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五、《方案》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会议。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三)申报阶段(2023年6月底前),县级自查自评,提交创建申报材料。

(四)迎检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迎接市级初评、省级考核验收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复核验收。


相关文件: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遂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地址:遂平县建设路中段  网站维护:0396-4922539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728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15015865号    公网安备:411728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