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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235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6

遂政办〔2023〕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24日



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旅游民宿产业,提升服务品质,推进民宿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县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严守底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把生态红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好生态环境和乡村传统风貌,倡导低碳环保、朴实自然、和谐共生。

文化为根,人民为本。深入挖掘优秀传统、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凸显文化特色、乡村文明。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支持当地居民参与民宿经营管理,并兼顾旅游者利益。

统筹推进,规范有序。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规划,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复制。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质量监管,持续提升旅游民宿安全保障能力。

融合创新,共建共享。丰富民宿产品供给,创新旅游业态,助力推进区域产业融合与城乡融合。创新发展模式,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发展目标 

打响“宜居遂平”旅游民宿品牌,重点打造以嵖岈山景区为龙头的西部山区旅游民宿集群,到2025年,培育形成2个以上民宿经济发展示范村、15家以上精品旅游民宿示范户,旅游民宿规范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更好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旅游民宿发展格局,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二、重点任务

(一)整合资源,优化规划布局。将聚焦“西部山区”重点区域,推动旅游民宿集聚布局。全面提升民宿品质、产品丰富度和服务配套,打造高品质的“乡村微度假中心”;鼓励嵖岈山风景区、嵖岈山镇、槐树乡、凤鸣谷风景区及西游记大道等沿线区域,因地制宜开发民宿社区、旅居小镇、度假乡村等,打造差异化的旅游民宿集聚带。编制全县旅游民宿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评估和防范洪涝、山洪、地质等灾害风险,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整体发展环境。开发建设过程中尊重并保护周边环境,保持乡村传统风貌,做到建筑形态、经营业态与周边生态协调统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凤鸣谷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挖掘文化,提升产品内涵。把握国家重大战略机遇,突出我县历史文化、公社文化、西游文化、女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多元文化,发展康养民宿、公社民宿、红色小院、遇见西游民宿、民俗客栈等主题精品民宿。坚持分类开发与因地制宜,结合资源禀赋和开发条件,明确民宿发展特色和定位,开发历史文化型、非遗体验型、研学教育型等不同民宿类型,并植入文化演艺、文创产品、公共文化活动等业态,满足不同细分市场需求。以民宿开发为纽带,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融合业态,形成乡村旅游综合体,提升综合带动效应,让民宿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文广旅局、乡村振兴局、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凤鸣谷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管理,形成品牌示范。督促指导旅游民宿符合市场监管、特种行业、安全、消防、环保、食品、卫生等有关规定与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质量安全标准,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指导旅游民宿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手机APP、小程序、二维码等便利方式,落实旅客住宿实名登记、访客管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治安管理制度。旅游民宿应配备卫生相关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清洗间、消毒间的,可通过专业洗涤消毒机构进行布草、公共用品等清洗消毒。推进实施旅游民宿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组织民宿申报国家等级民宿、省星级民宿。培育具有区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旅游民宿品牌,鼓励优质旅游民宿品牌输出民宿设计、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成熟经验。(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文广旅局、卫健体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支队,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凤鸣谷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模式,带动富民增收。坚持政府引导、社会为主的原则,利用财政资金建设一批高标准民宿,示范引领旅游民宿的发展。积极吸引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能人创客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参与旅游民宿建设。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旅游民宿,在规划布局、质量标准、建筑风格等方面加强指导。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整村连片发展旅游民宿。鼓励城镇居民等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旅游民宿经营。发挥旅游民宿就业渠道多、方式灵活等优势,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经营服务,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增收致富。(文广旅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凤鸣谷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合理消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旅游民宿产品的精准宣传和互动反馈,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旅游民宿。支持经营单位建立旅游民宿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推广。加大线上营销力度,积极与飞猪、携程、美团等互联网平台合作,建设旅游民宿官方旗舰店,提升民宿品牌影响力。引导各民宿主体积极利用直播平台、短视频软件对民宿产品进行宣传,促进形成网红效应。将旅游民宿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会展节庆活动内容范围,定期开展产品推介、特色节庆和惠民活动,形成联合营销机制。合理引导消费,在旅游高峰期及时发布旅游民宿位置分布、入住率、停车场、交通路线等信息;强化对重点旅游民宿的消费引导,倡导健康消费、理性消费,不片面追求奢侈高价。(文广旅局、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凤鸣谷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县级旅游民宿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解决民宿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文广旅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卫健体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局、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凤鸣谷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证照办理。坚持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创新突破,出台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协调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证照办理条件和流程。鼓励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领域的产品许可事项之外的,通过联合审核、一站式办理、多证合一、以备案代替发证、告知承诺制、信息共享等方式,优化证照办理流程,为旅游民宿经营者提供便捷、规范的证照办理服务。(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卫健体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支队、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凤鸣谷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用地用房。落实《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用地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30号)文件有关旅游用地相关政策,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等资源。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旅游民宿建设,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发展乡村旅游等必须在村庄建设边界外进行的少量配套设施建设,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原貌,确实占用耕地的应依法落实占补平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旅游民宿。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中,推动形成一批民宿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等样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凤鸣谷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展旅游民宿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对评定等级的旅游民宿可给予资金奖励,新评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新评为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对当年创建为河南省精品旅游民宿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该奖项不重复发放;对于旅游民宿集聚区、特色旅游民宿示范村,分别一次性最高给予50万元、30万元扶持奖励。对返乡进行旅游民宿开发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探索满足旅游民宿经营需求的保险服务,发挥保险业风险管理和补偿功能。将旅游民宿纳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选择范围。(自然资源局、文广旅局、金融办、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凤鸣谷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才培养。将旅游民宿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纳入旅游相关培训计划,整合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社会企业等力量,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岗位培训,建立一支专业化旅游民宿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的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当地村民发展旅游民宿产业。支持外出务工农民、高校毕业生等回乡进行民宿创业,为旅游民宿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文广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嵖岈山风景区管委会、凤鸣谷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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