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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豫政〔2024〕12号),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4月18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驻政〔2024〕8号),要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遂平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豫政〔2024〕12号)、《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驻政〔2024〕8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等。
三、起草经过
为确保方案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书面形式广泛征求了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对照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通过了县司法局法制审核。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内容。《实施方案》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多污染物减排,降低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压实工作责任,汇聚治污合力等9个方面,细化了到2025年全县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各项具体工作措施。
通过《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凝聚治污合力。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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