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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2024年每人每年缴费400元(含大病保险65元)
财政补助标准:财政补助670元/人
三、参保缴费方式: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 “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 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 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近亲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也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来结算。
五、转诊转院办理
因病需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就诊前应到县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同步办理电子转诊(全市范围内就医不需要办理转诊)。因急诊、精神病等原因未及时办理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相关手续的,应当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到县医保大厅补办相关手续。转诊咨询电话:2763185;2763187,慢性病咨询电话:2763182;外诊审核咨询电话:2763183;医疗救助咨询电话:2763168;大病保险咨询电话:2898190;
六、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1万元,1.1万元-10万元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封顶线40万元。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每多参保一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提高总额可达8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七、注意事项
(1)新增参保人员登记。在办理缴费时,如发现未进行参保登记的新增参保人员或者不能进行扫码缴费或者发现身份证号、姓名、参保地址错误的(含原参保信息在异地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到乡镇征缴办公室(或各乡镇税务分局),由其统一反馈到县医保部门进行修改,或者自行到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进行修改,修改信息后再进行扫码缴费。
(2)新生儿参保缴费。新生儿出生90天(含)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出生90天后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当日至当年 12月 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即10月3日以后出生),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参保登记并缴纳次年医保费用,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出生次年12月31日。
(3)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遂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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