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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力提升招投标领域投诉处理质效
浏览次数:137 投稿:县营商环境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5

为进一步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提高投诉处理效率,不断规范投诉及受理投诉行为,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异议投诉受理主体。对招标文件、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产生异议和投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投诉前应先提出异议,异议阶段由招标人调查处理。公管办作为协调指导及监管部门,可督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对异议作出答复。若是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的,在收到投诉后,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办结完成。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对负责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对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三是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在处理完成后主动向投诉人反馈结果,并询问其处理意见,将处理的全过程资料及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不同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立足见证服务职能,积极提投诉处理效率,规范投诉行为,于细微处下功夫,于细节处见成效,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推动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再迈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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