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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浏览次数:258 投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1

关于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2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27号)等有关要求,对提出申请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81日至86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访的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396-2763007

附件:统筹地区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情况申请

统筹地区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情况申请表
单位:人、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拟返还金额
1 驻马店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4.2627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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