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清洁行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187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5

遂政办〔2018〕77 号


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新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控制降低PM10、PM2.5 含量,切实解决我县降尘量超标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确保打赢全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经研究,决定于2018 年 8 月 23 日至 11 月 17 日在全县城区组织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濯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产 业集聚区、遂平新区及县直各单位。

二、清洁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公园广场、 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各类市场、商业门店、工厂、学校、车站 等,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城 市环境卫生薄弱地区为重点。

三、清洁内容

(一)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 .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及下水道清淤;

(二)对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的生活垃 圾进行清除;

(三)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 杜绝垃圾乱堆乱放;

(四)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 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公共区域 积尘。

四、职责划分

(一)县城管局负责所辖城区主次干道卫生保洁、道路洒水 及冲洗(含工人路北段、遂周路东段)及清理工人路北段乱停车 辆。

(二)由县住建局负责督导县城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的清扫保 洁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洁。小区物业部门负 责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管理单位和个人对要对所属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

(三)由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负责所辖区域背街小巷清 扫保洁工作,并对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垃圾进行清除。 蓝天化工厂北东西路粮库以西由新区进行清理保洁。

(四)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各类市场、工厂、 学校、车站等卫生由管理单位负责。

(五)县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承包社区的责任区卫生打扫, 杂草拔除、绿化带垃圾捡拾及小广告清理。

(六)沿街门店及单位负责门前五包责任的落实,搞好门前 卫生保洁、杂物垃圾及牛皮癣小广告清理、车辆规范停放、绿地 整洁等工作。

(七)白云纸业厂区及周边(遂周路东段、工人路北段)的 环境卫生由白云纸业负责保洁清理。

五、工作要求

(一)县直各单位要对分包卫生区每周一、三、五高标准开 展城市清洁行动,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力物力保障到位, 及时高效开展行动,确保城市清洁行动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二)各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和新区管委会切实负起属 地管理责任,在搞好卫生保洁、垃圾清理的同时,要督促本辖区 内各责任单位落实清洁任务。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指导,杜绝搞 形式、走过场。




(四)县四城联创办牵头,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环境攻坚 办、爱卫办、配合对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县直各单位及分包责任 区片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两天一通报,一 周一排名,县直单位每周评出两面红旗、两面黑旗,办事处(管 委会)每周评出一面红旗、一面黑旗,对连续两周黑旗单位由县 纪委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在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











2018 年8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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