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备用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浏览次数:989 投稿:县生态环境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6

                                   遂环审〔2020〕1号

 

关于《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备用锅炉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7191010483)上报的由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备用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技改,总投资8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6万元,建设地址位于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侧,占地面积为172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淘汰现有2台35t/h循环流化床备用锅炉,新建1台110t/h固废物焚烧锅炉作为备用。技改后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脱硫技术+电袋除尘器+湿法脱硫(依托现有,同时新建脱硫塔一座作为备用)工艺对烟气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2×110t/h锅炉烟囱排放,不新增制浆造纸能力和煤炭消耗量。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锅炉废气采用 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脱硫技术+电袋除尘器+湿法脱硫(依托现有,同时新建脱硫塔一座作为备用)工艺对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现有100m高烟囱排放,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表1排放浓度限值及超低排放要求。

2、废水:本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工业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无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送风机、引风机、空压机、碎煤机、斗式提升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炉渣、飞灰暂存于固废暂存场所,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综合利用。

(三)落实《报告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9.67t/a、氮氧化物13.66t/a,从原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7007191010483001P)核定的全厂控制总量指标二氧化硫65.76t/a、氮氧化物225.11t/a中替代解决。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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