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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平县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654 投稿: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2

遂政〔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遂平县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 1月10日



遂平县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的

为推进我县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顺应新一轮产业变革,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驻马店市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驻政办〔2019〕36号),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经县政府研究,从发展导向和空间布局两个维度,采取正面引导和负面管制相结合,就进一步明确我县产业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原则

(一)绿色发展,创新驱动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和市场准入,鼓励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打造良好的产业创新生态,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二)严格标准,明确导向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以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为方向,实行适度从严把控,清单条目管理。以优化产业平台分布为导向,明确产业平台指导性指标,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三)统筹兼顾,实事求是

根据区域发展实际状况,有效实行负面管制和项目准入,完善能耗、污染物排放管控方式,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二、发展方向

(一)鼓励类项目

生产制造业:重点发展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现代装备制造,电子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及其它高新技术产业。

农业:重点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类化,特色经济作物,绿色有机农产品等。

服务业:重点发展旅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健康养老,金融服务等。

(二)限制类项目

1.建筑墙材类生产企业,含各类烧制、压制砖,屋面瓦,各类水泥制品(水泥预制管材、板材)。

2.木材初加工

3.皮革初加工

4.各类塑料加工及编织袋生产

5.各类石材、沙石加工

6.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7.其它不适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

三、优化布局

(一)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产业发展平台承载能力。对于符合遂平主导产业发展、非限制类、低耗能、无污染的新上小微生产型企业一律进驻产业集聚区,非园区内新建生产制造类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

(二)加快建设商砼产业园。产业园建成后,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区域内商砼企业一律迁入产业园。产业园外不再审批新建商砼项目,今后新建商砼项目一律进驻商砼产业园。

(三)优化粮食收储企业布局。根据地理位置和辐射范围,合理安排粮食收储布点,从严审批新办粮食收储企业,严把资格准入关,避免过度竞争,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从严管控有色有味污染型生产企业。县城和中心集镇规划控制区内严禁新建生产工艺中含有喷漆、油漆环节类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审批程序。对于限制类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项目,确因产业发展关联需要或民生需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依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严格污染管控。实行更为严格和精准的环保管控,对于允许新建的生产型投资项目,要严把环保准入关,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鼓励支持企业执行高于现行标准下的排放标准。

(三)严把招商方向。鼓励类项目是今后我县招商引资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全县上下要据此继续深入推进招商引资。有关投资限制类项目的事宜一律不予接洽。

五、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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