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平县花庄镇小丁山老矿区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浏览次数:752 投稿:县生态环境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9

审批意见:

遂环评表〔2020〕22号


关于《遂平县花庄镇小丁山老矿区环境治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一、遂平县花庄镇小丁山老矿区环境治理项目,总投资4020.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20.56万元,该项目属于新建,治理面积126.15亩,建设地点位于遂平县花庄镇小丁山老矿区,项目治理工程措施包括:危岩清理工程、平台挖填工程、覆土工程、设置标志碑工程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遂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411728-77-03-023322)、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意见(遂自然资[2019]150号)、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9号)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等相关文件可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原则批准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平县花庄镇小丁山老矿区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和环保治理资金,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废水:施工期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施工场地扬尘采取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装置,定时洒水、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三)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围挡屏蔽、消声等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标准。

(四)固体废物:多余土石料用于重点交通工程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三、本审批意见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遂平县环保局花庄环保执法所负责。




○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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